【逃犯条例】私隐公署指579条涉起底连结被移除 七成涉警务人员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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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月“起底”及网络欺凌行为情况,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14日)公布最新数字,指截至中午12时,公署已77次去信要求涉事平台移除共1,615条连结,其中579条已被移除,其中约七成涉及警务人员。
公署表示,已要求相关平台的营运商提供涉事网民的用户登记资料,以及IP登入资料,并多次于公开场合及透过发布新闻稿,提醒网民就可能触犯《私隐条例》第 64 条的刑事罪行以及其最高刑罚。
公署表示,于6月14日接获首宗“起底”及网络欺凌的相关个案后,截至今午12时,共接获及主动发现2,576宗相关个案,其中2,252宗为投诉及主动发现个案,约三成属警务人员及其家属;其余324宗为查询个案。所涉网上社交平台及讨论区共有13个,所涉的连结共有2,080条。
公署指,由于有连结披露个别人士(包括儿童)的个人资料,而有关披露,尤其是涉及欺凌、煽动和恫吓的不法目的,未获有关人士同意,肯定是不公平和违法,使当事人蒙受心理伤害。因此,公署经初步调查后认为此等涉事者可能触犯《私隐条例》第64条的刑事罪行,并会依法将该等个案交予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截至今午12时,公署已依法将1,297宗该类个案,交予警方作进一步刑事调查及考虑提出检控。
根据资料,《私隐条例》第64条的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