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参与围殴误杀越南汉囚5年 官:无论有何不快事主不应丧命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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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太子爷”2年前的国庆在夜店与人争执,期间与他人围殴一名越南汉,有人更以威士忌酒“爆樽”击伤越南汉头部倒地,越南汉送院后出现脑出血,9天后不治。曾对事主拳打脚踢的火锅店“太子爷”早前承认误杀罪,被判囚5年。法官对被告直言,无论当时事主与被告一伙人之间出现甚么不快也好,事主也不应因而丧命,又指被告终有一天可与家人团聚,但事主已经没有这个机会。

被告梁灏文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误杀罪。(资料图片)

被告梁灏文(21岁)原被控于2017年10月1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谋杀事主Nguyen Van Tuan(31岁),惟他获控方接纳承认误杀罪。

求情称出现在错误的时与地

辩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时只有19岁,且没有任何案底,他事发时并没持有任何武器。辩方形容他只是“错的时间在错的地点出现”,又代被告向事主一家致歉。

强调被告须付刑责

法官判刑时指,虽然被告并非对事主造成致命一击的人,但被告与相关人士为一伙,在事主被人“爆樽”倒下后,仍然加入殴打事主,他必须负上事件的共同刑责。

官叹事主已无法与家人团聚

法官直言,这是一宗非常严重的案件,亦引致一个悲剧后果,事主仅31岁便完结了其一生。法官对被告表示,无论事主与他们之间出现甚么不快也好,事主亦不应因而丧命,而虽然被告必然要面对监禁,他终有一天可与所爱的家人团聚,但事主已经没有这个机会。

舞池争执酿群殴

案情指,事主在2017年10月1日与朋友到尖沙咀一间酒吧消遣,惟早上7时多时,有人在舞池附近起争执,并互相推撞,而事主亦牵涉在争执中。事主事发时被5名男子围殴,而被告为其中一名参与施袭的人,期间另有男子拿起威士忌酒瓶跳到桌上,向事主大骂粗口后,用酒瓶袭击事主的头部,令酒瓶破裂。

事主倒地众人续拳打脚踢

事主大叫后倒在桌上,当时他已陷昏迷及血流如注,但该男子再次以酒瓶施袭致事主倒地,而该男子更向同伴大叫“打X死佢”,众人接著又再次对事主拳打脚踢近30秒,当中亦包括被告,该男子期间更大力踏在事主的头上。后来事主的朋友上前阻止众人施袭,而所有施袭者则逃离酒吧,事件终报警处理。

事主脑出血9天后丧命

事主送院后出现脑出血,更要即时送往深切治疗部抢救,他9天后宣告不治。验尸报告显示,事主因头部受伤致死,脑出血及脸上的伤势由钝物所致,当中或包括被以玻璃瓶袭击、拳打脚踢等。被告承认曾对事主拳打脚踢。

案件编号:HCCC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