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署揭政府处理虐儿四弊端 社署教育局指引不同 无规定须举报

撰文: 侯彩琳 黄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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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福利署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8年期间,本港的新呈报虐待儿童个案数字,由882宗增加至1,064宗。申诉专员公署今日(22日)公布调查指,在虐儿个案中,有不少施虐者是受虐儿童的挚亲,因此与儿童紧密接触的老师、社工等专业人士对发现儿童受虐十分重要,惟现时法例并无规定相关人士在知悉或怀疑虐儿事件后必须举报,申诉专员公署建议政府应探讨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的机制的可行性。
申诉专员公署又指,社会福利署及教育局就学校处理虐儿个案所提供的指引内容不一致,令学校人员经常有疑问;建议社署及教育局应确保相关部分内容的一致性。

申诉专员赵慧贤建议,教育局应在行政手册加入如何识别虐儿个案资料,以及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的程序。(罗君豪摄)

根据社会福利署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8年期间,本港的新呈报虐待儿童个案数字,由882宗增加至1,064宗,增幅约20%。而2018年涉及身体虐待的个案占46.3%;涉及性侵犯的则占27.9%。当中更有儿童被虐待至变成植物人,亦有儿童疑被虐打致死,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应探讨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22日)公布调查报告指,大部分受虐儿童均不懂得主动向别人求助,而社署的数据显示,不少施虐者却是受虐儿童的至亲,因此,与儿童有紧密接触的学校老师、社工等专业人士若能留意他们的情况,以尽快作出识别和介入。

惟政府现时并无设立任何机制或行政措施规定,与儿童有直接接触的专业人士,如老师、社工等,在怀疑或知悉虐儿事件后,必须向社署或香港警务处等相关部门举报,而香港现行法例亦无强制举报的规定。申诉专员公署建议,政府应探讨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的机制的可行性。

申诉专员赵慧贤表示,虐儿个案上升涉及多个成因,并不止缺乏强制通报机制,不过公署倾向支持探讨强制通报个案,惟当中涉及复杂问题,政府应与持份者商讨。她又认为,教育局及社署应采取适当行政措施处理问题。

申诉专员赵慧贤建议,政府应探讨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的可行性。(罗君豪摄)

社署和教育局指引不一致引起学校疑问

申诉专员公署又指,社会福利署及教育局向学校提出有关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的内容不一致,令相关人员有疑问。

社会福利署现行的《程序指引》第23章23.16段列明:当学校把怀疑虐儿个案转介该署的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负责社工跟进时,校方应把转介一事告知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过,如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涉嫌虐待儿童,则必须小心处理。

惟教育局在去年8月向所有学校发出的“处理虐待儿童及家庭暴力个案”通告和该局在去年9月发出的《学校行政手册》内的有关程序则为:如学校怀疑学生遭父母/监护人虐待,当学校把怀疑虐儿个案通知学校社工/已知个案的负责社工或转介至服务课时,学校无须先征得有关学生的家长同意。

申诉专员公署指,虽然社署的《程序指引》的上述段落的着眼点在于应否就个案转介一事“通知”家长,而“教育局的指示”的着眼点则是须否征得家长“同意”有关转介,两者并无抵触,但社署亦承认,学校人员在这方面经常有疑问。

申诉专员公署建议,为方便学校在处理怀疑虐儿个案时能依循清晰指示,社署与教育局可趁社署现正就《程序指引》进行修订时,一并理顺各自相关指引的有关部分,令指引更为明确及一致。而社署和教育局日后在修订指引、通告、学校行政手册时应沟通,确保相关部分内容的一致性。

根据社会福利署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8年期间,本港的新呈报虐待儿童个案数字,由882宗增加至1,064宗。(资料图片)

统计、分析学生缺课原因

申诉专员公署又指,儿童受虐待或到导致其经常或长期缺课,了解其缺课的原因,相信有助及早揭发虐儿事件。而教育局于去年2月增设了幼稚园缺课通报机制,根据该机制,幼稚园若发现有学生连续7天无故或在可疑情况下缺课,必须通报教育局。

惟申诉专员公署指出,教育局以往并无就中、小学生缺课的时间及原因进行统计及分析,建议教育局应就现行呈报机制多获得的资料,统计及分析幼稚园学童缺课的时间及原因,以助及早揭发虐儿事件,了解整体情况,从而规划适切的支援工作。而教育局亦同意收集及分析有关数据。

对于教育局愿意分析缺课幼童的成因,赵慧贤表示,虐儿个案一般牵涉幼儿,他们未必有能力提出问题,故应探讨如何发现有关个案。她相信当局开始分析成因后,会找到更多有关虐儿的征兆。

于《幼稚园行政手册》加入如何识别虐儿个案资料

同时,报告显示,本港有多宗虐儿个案涉及幼儿,惟教育局于2017年9月向所有幼稚园发出的《幼稚园行政手册》,却没有指示幼稚园应如何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申诉专员公署建议教育局应在《幼稚园行政手册》亦加入如何识别虐儿个案的资料,以帮助幼稚园尽早识别怀疑虐儿个案。

社署:密切留意法改会检讨工作  持续与教育局沟通

社会福利署回复查询时指,是否设立强制举报机制,牵涉的层面既广而且复杂,社会各界包括持份者需要有更多聚焦讨论研究。而法改会就“导致或任由儿童或易受伤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严重伤害个案”正进行检讨工作。社会福利署指,会密切留意法改会的检讨工作,并参考其在公众咨询所得的意见及最终提出的建议,探讨不同有效并且广为社会接受的保护儿童方案。

社署承认修订《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同意在《程序指引》未完成修订前,教育局可以在保护儿童的原则下,先行修订其相关通告和手册内容,社署亦曾就修订内容提供意见。就《程序指引》修订方面,社署会继续与教育局保持紧密联系,让双方发出的程序指引及通告内容保持一致性,以确保学校在处理怀疑虐儿个案时能依循清晰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