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长刘泽基微博斥林郑见勇武派 粉丝︰林郑不懂从政
民政事务局长刘江华昨(20日)在商台节目上提到,曾与特首林郑月娥在“深度对话”上会见“勇武”及“抗争”人士,聆听他们的意见。在内地走红的警署警长刘泽基今日(21日)再在其微博帐户“香港光头警长”发表政见,公开指摘政府有关做法,反问“这样还是法治吗?”、“我日后怎样执法?”、“真的是谁大谁恶谁正确?!公理何在?!”等。
帖文内引用了有关刘江华出席电台内容的报道,共吸引逾1,500条留言,热门留言中不乏是批评林郑,包括“说白了林郑根本不会从政执法”、“林郑可以再有深度一点”、“林郑我真的无法继续支持她”等。
警方回复指,十分重视涉及警务人员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已于2012年发出《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指引》及有关警察通例,清楚告知警队成员,在个人使用社交媒体方面所应遵守的责任及纪律标准。
和暴徒深度对话,包括勇武…如果是事实,只可以说…不敢想像。这样还是法治吗?我日后怎样执法?真的是谁大谁恶谁正确?!公理何在?!
刘江华昨(20日)在商台节目上提及,他与林郑月娥曾和10多人进行4小时深度对话,与会者包括“勇武”及“抗争”人士,以从中掌握他们的想法。警署警长刘泽基今日在其微博帐户上,贴出有关报道截图,有刘江华的图片,并用繁简字夹杂发文指,他称不敢想像有关见面是事实,反问这还是否法治,质疑日后如何执法等,形容是“谁大谁恶谁正确”,并以“公理何在?!”作结。
内地网民留言“支持警察上访中央政府”
发文后7小时内共吸引逾一千五百条留言,热门留言中不乏是批评林郑,包括“说白了林郑根本不会从政执法”、“林郑可以再有深度一点”、“林郑我真的无法继续支持她”等。有内地网民指“支持香港警察越级上访到中央政府”、就凭特首态度要给警察放一个月大假等。
【刘泽基微博发文及网民热门留言】
卓sir回应得好!既然你们(记者)选择了与暴徒站在一起,就不要问为什么会遭殃。
傍晚再发文指记者与暴徒一齐 就不要问遭殃原因
另外,西九龙总区指挥官卓孝业今日(2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就行动中曾影响他人,警方已经作出歉意,强调“我哋都等紧暴徒同我哋道歉”。刘泽基在微博上发布卓孝业的片段,发文指“卓sir回应得好!”并指出既然记者“选择了与暴徒站在一起,就不要问为什么会遭殃。”他举行指,2005年南韩农民在港反世贸示威时,当年记者只站在警察后方或两旁拍摄,与今次站在示威者与警方中间不同。
不足半小时,便吸引逾三千个赞及数百条留言,当中有热门留言指“因为黑记也是暴徒之一”。
光头警长曾斥司法机构
刘泽基于10月7日在其微博帐户“香港光头警长”,曾发文质疑香港司法机构对示威者纵容和轻判,内容包括“香港这些裁判官的出是方法,和鼓励暴徒去犯法有什么分别!?纵容、套光环、轻判……司法公正?可笑!”得到大批内地网民跟帖支持,不少人攻击香港的司法制度。
《公务员守则》规定必须对行政长官完全忠诚
翻查资料,《警察通例》第六章第34条规定,“警务人员应经常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误会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并强调不可以参与警例所界定的政治活动,包括“非为执行职务而公开发表政治言论(包括向传播媒介发言)。”
根据《公务员守则》第2章第2条,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响等。
警方回复指, 《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所有香港居民权利和自由,而警务人员作为香港居民一份子,除受法例规管外,也享有同等权利和自由。发言人又指,警队十分重视涉及警务人员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包括使用政府及私人通讯器材),并已于2012年发出《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指引》及有关警察通例,指引清楚告知警队成员,在个人使用社交媒体方面所应遵守的责任及纪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