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光头Sir微博指法庭纵容或违警例 警:正在了解中

撰文: 袁澍 曾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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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晚在葵涌警署外警民冲突中,警长刘泽基举鎗的画面被传媒拍下,其后被称为“光头警长”,在内地爆红。他日前在微博上引述《星岛》报道,提到警方致电司法机构裁判官方申请搜查令,搜查10月4日元朗被枪伤的14岁学生寓所,遭多位裁判官挂断电话。他批评裁判官的处事方法“和鼓励暴徒去犯法有什么分别”,更进一步质疑香港司法机构对示威者纵容和轻判。
刘泽基言论或违反《警察通例》“避免参与使市民误会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公务员守则》的政治中立原则,更有人质疑他的言论有藐视法庭之嫌。除此之外,多名香港警员开设微博帐号并获得认证,有警员称记者中汽油弹是“愉快”,亦有人发放香港网民资料鼓励起底,更称示威者为“曱甴”。
今日(11日)警方记者会中,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回应事件,他表示警队一向对同事在公余时间使用社交媒体有清晰指引,会留意是否影响警方形象。而对于刘泽基的言论,他则表示正在了解当中。

刘泽基在微博开设账号,早前转贴新闻,斥香港裁判官和鼓励暴徒犯法没有分别等。(网上截图)

江永祥表示,警队一向对同事在公余时间使用社交媒体有清晰指引,会留意警员使用其间会否影响警队形象及与工作有冲突,惟警队甚少对法庭判决有不必要的言论及评论,有关“光头警长”的事件正在了解当中。

刘泽基于10月7日晚在微博转贴《星岛日报》的报道,涉及10月4日天主教喇沙会张振兴伉俪书院14岁学生,他在4日元朗冲突中被便衣警员开枪击中大腿,其后涉嫌参与暴动和袭警被捕。其后警方欲向司法机构裁判官申请搜查令,搜查大腿中枪学生的寓所,结果部分裁判官没有接电,有部分裁判官挂断电话,部分甚至表明没有急切性,拒绝签署。

刘泽基在微博有超逾80万粉丝追踪,他指“香港这些裁判官的出是方法,和鼓励暴徒去犯法有什么分别!?纵容、套光环、轻判……司法公正?可笑!”该条微博得到大批内地网民跟帖支持,包括赞扬“香港警队是唯一的良心”、认为“狗法官不除,香港永无宁日”,亦有不少人攻击香港的司法制度。

刘泽基言论或违反《警察通例》、《公务员守则》 亦有藐视法庭之嫌

网上有意见认为刘泽基作为香港警察,发表的言论违反《警察通例》。根据《警察通例》第六章第34条规定,“警务人员应经常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误会会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并强调不可以参与警例所界定的政治活动,包括“非为执行职务而公开发表政治言论(包括向传播媒介发言)。”

另外亦有人认为刘泽基的言论有违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根据《公务员守则》第2章第2条,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响。公务员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应确保有关意见不会引致与其本身职务有利益冲突,或可能令人认为有损其在执行职务时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则。公务员须时刻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妨碍他们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执行职务。

另有声音认为,刘泽基所转贴的新闻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其言论可能涉及藐视法庭。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郑若骅曾在2018年时在立法会回应议员提问时表示,藐视法庭涵盖多种不同的行为,包括在法庭上作出扰乱聆讯或侮辱司法人员的行为、被法庭传召为证人的人拒绝宣誓作供、在法庭外发布诽谤法院的言论、在审讯当中发布影响公平审讯的报道、妨碍执行法院命令等等,均可能构成以上所指的刑事藐视法庭。

多名港警开设微博帐号 记者中汽油弹称“愉快”

除刘泽基之外,亦有其他不少香港警察在微博开设帐号,更获得认证,被质疑他们以警察的身份发表言论。

有获微博认证为香港警察、网名为“通天书生诸葛卧龙”的帐号,曾在微博上公布香港网民的Facebook帐号及相片,并疑似号召大家“呼死牠”(打爆她电话);帐号亦曾转发港台记者误中汽油弹的新闻,更指出“愉快的事情也要说三次”。

鼓励起底、称示威者为曱甴

早前在8月的警方记者会上,江永祥曾表示曱甴一词在与人沟通时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字眼,令受众感觉到不礼貌;然而在多个获得微博认证身份的香港警方帐号多次形容自己的工作是“打曱甴”。

大陆媒体《环球时报》曾报道香港警察的微博潮,文章指指内地网民对此给予热烈支持和鼓励,文中更提及指有一名香港警察受访时称“感受到来自内地同胞的热情,听到他们支持的声音,以往孤独的香港警察顿时觉得十分温暖”。

7月30日晚,葵涌警署冲突中,光头sir向示威者举枪。(资料图片 / 梁鹏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