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强否认丁屋优待原居民 斥政府政策制造城乡矛盾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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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一连数日独家踢爆有乡议局高层及行会成员陷入“套丁”疑云,又发现有不少男丁将丁屋发售后,居住于公屋内,享受双重房屋福利。上水乡委会主席侯志强今早出席电台节目时,否认丁屋政策优待原居民的说法,反问“点解丁屋唔可以买卖”,他又将矛头直指政府,斥有关政策令市民误解他们霸地,导致社会出现城乡矛盾。侯坚称,政府划定的“乡村用途区”一直都没有扩大过,吁市民毋须担心。
点解丁屋唔可以买卖?公屋同居屋都可以买卖,(丁屋)无可能唔畀人做生意!
侯志强认为,外界一直对原居民及丁屋政策存在不少误会,而一切矛盾其实均源于政府。侯称,“我哋住呢度成千年”,“系政府攞我哋地”,在1972年之前,原居民建屋并无限制,亦不分男女,更不需要向政府提出申请;他反指,是政府政策“传男不传女”,又制造了城乡矛盾,令市民误以为他们霸占了数千公顷的土地。
侯表示,政府当年划定“乡村用途区(V-Zone)”,多年来原居民建屋从未超出有关范围,而政府当年设立了10多个扩展区,但现时只批出两个予原居民,剩余的土地却被荒废多年,等同将扩展区土地“放入雪柜”。
我哋乡下人可以蚀底少少,唔洗2100呎啦,畀2000呎就够啦,宜家系你政府攞我哋地,其实我哋唔钟意可以唔卖。
对于外界质疑丁屋政策优待原居民,令他们享受双重房屋福利,侯志强否认有关说法。他认为原居民兴建丁屋后不一定要自住,因为公屋户和丁屋户都可以买卖有关房屋。
出席同一节目的土地监察主席李永达则认为,政府应该全面检讨丁屋政策,而现时本港仍有600至700公顷土地未有善用,若放宽建屋限制,将部分单位分予原居民和其他香港市民,可能有助解决“土地有限、丁权无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