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湾仔单位藏汽油弹案 2被告出院提讯 获准保释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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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接获线报到湾仔一栋住宅大厦搜查,并在其中一单位搜出汽油弹原料,5名男子因而被捕,其中2人期间更欲爬出窗外逃走,后又危坐冷气机簷篷与在场人员对峙。涉案5名男子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前天(2日)提堂,唯其中两名被告仍在留医未有出庭应讯;该两名被告获安排押后至今日在东区法院提讯。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请,将案件延至12月4日再讯;两名被告获准保释,但需遵守宵禁令和限制离港令。

五名被告分别为:Lego推销员邓棨然(30岁)、时装设计师郑进(31岁)、港铁技术员见习生郑子豪(17岁)、厨师李威龙(25岁)、学生廖子文(17岁)。他们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罪指,他们于本年9月30日在湾仔金乐大厦管有制造汽油弹的原料。其中首三名被告前天(2日)已经上庭提堂。今日提堂的是余下的两名被告。他们前天仍在医院留医,无法到庭应讯。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4日,以便警方能进行法证和化验调查,和翻看闭路电视片段。辩方未有反对押后,但希望法庭准许两名被告毋须宵禁。最终裁判官批准二人以五千和三千元保释,但期间不得离开香港和需要遵守宵禁令。

案件编号:ESCC22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