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湾仔搜出汽油弹案 5被告包括时装设计师港铁技术员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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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接获线报到湾仔一栋住宅大厦搜查,并在其中一单位搜出汽油弹原料,5名男子因而被捕,其中2人期间更欲爬出窗外逃走。涉案5名男子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但有2人仍在留医,其余3人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于12月4日再讯,以便警方作进一步调查,而众人均需要在晚上11时至早上7时遵守宵禁令。

第三被告郑子豪(用伞遮面相),报称在港铁任技术员。(李慧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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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及学生被告未出庭

本案涉及的5名被告分别为:Lego推销员邓棨然(30岁)、时装设计师郑进(31岁)、港铁技术员见习生郑子豪(17岁)、厨师李威龙(25岁)、学生廖子文(17岁),其中李及廖仍留医,今天未有出庭。控罪指,他们于本年9月30日在湾仔金乐大厦管有攻击性武器,即制造汽油弹的原料。

被告须守宵禁令

控方要求押后案件以待警方检验各人的电话、对搜获的化学物质进行鉴证、并查阅有关闭路电视片段。控方亦向法庭呈上一份文件,当中列出在9月30日至10月1日期间,曾经有示威者在屯门、黄大仙、荃湾、湾仔及深水埗投掷汽油弹,望法庭向被告施加宵禁令。

裁判官终获3人分别以5000元及30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交出旅游证件,每周要到警署报到一次,并要在晚上11时至早上7时遵守宵禁令。

案件编号:ESCC22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