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教育局致函学校 禁师生戴口罩蒙面 吁家长以身作则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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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宣布,因应社会情况及《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明日(5日)凌晨起《禁止蒙面规例》生效,任何人身处公众集会、游行,又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时,若使用可能会隐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属犯罪。
教育局几乎在同一时间,即下午约3时向全港学校发信,提醒《禁止蒙面规例》即将生效,要求学校提醒学生及家长,除宗教或健康原因,校内外均不应佩戴口罩或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教育局更表明,原则适用于教职员及在校工作的人士。
教育局同时向学校提供家长通告样本,当中包括呼吁家长树立良好榜样、以身作则,并劝喻子女切勿参与可能出现混乱、危险或违法的活动。
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主席汤修齐则声称,有学生在校内模仿激进示威者的蒙面装扮,令家长及其他学生感忧虑,指自己支持政府实行反蒙面法,并形容禁蒙面是“带领社会回复宁静、安全的重要一步”。

反修例运动中不乏学生身影,警方早前公布被捕人士中有3成是学生(资料图片)

教育局今日下午3时许向全港学校校监及校长发信,指《禁止蒙面规例》下,任何人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或非法集结(包括暴动)或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可能会隐藏身分的蒙面物品,即属犯罪,而为免误堕法网,教育局要求学校提醒学生,在外出时不要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

教育局在信中表明,“同学们进行正常日常活动及与师长及同侪相处时绝对没有需要,亦没有理由遮盖脸孔。”教育局强调,不论校内或校外,学生、所有教职员及在学校工作的人士(例如课外活动导师,由服务供应商派往学校提供服务的人员等),同样不应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盖脸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

教育局:不适应留家休息、学生应避免校外接触陌生人

教育局致学校信件中指出,若学生或教职员身体不适,“最佳的做法是尽早求医及留在家中休息”,教育局促学校就此订定校本处理方法,处理不依指示的学生或人士,又称教育局乐意为学校提供意见。

教育局重申,学校非表达政治诉求的地方,学校与持份者应协力为营造安全、平稳及宁静环境予学生正常学习,又指“在校外同学们应避免接触陌生人,亦切勿参与可能出现混乱,危险或违法的活动。

↓↓↓教育局就《禁止蒙面规例》致全港学校信件↓↓↓

教育局提供通告样本 吁家长以身作则、勿让子女参与危险或违法活动

教育局更提供了家长通告样本供校方参考,参考样本中同样提供行政长官与行政会议因应社会情况及据香港法例第241章《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并于今日通过《禁止蒙面规例》,将于明日零时零分起正式生效。

教育局提供的家长通告样本中,呼吁家长为子女树立良好榜样,以身作则,并劝喻子女切勿参与可能出现混乱、危险或违法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