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发指引保合约教师 无法律约束力 合约教师:总算警示学校
教育局昨日(17日)向全港学校发指引,提醒常额合约教师应受《资助则例》保障,要求学校确保常额合约教师跟有相同工作量、职级的常额正规教师,享有相若的薪酬、假期等待遇;新指引又列明,学校若以现金津贴聘用编制外人手,应该聘请合约教师,不应聘请辅助人员(即教学助理)来担任教学工作。
教协形容争取合约教师待遇“现曙光”,又呼吁教师如遇学校不遵守指引,可向该会举报。两位曾接受《香港01》访问的合约教师,对校方会否遵守指引信心不大,但认为“总算有进展”。
教协一项调查推算,全港共有9千名合约教师、助理教师或教学助理,其待遇及升迁机会不受保障,出现同工不同酬、年轻教师难觅教席等问题。《香港01》早前访问两位曾任教学助理及合约教师的老师,其中一位陈老师受访时指,合约教师、临时教师其中一位面临的问题,是合约期不足一年(多为11个月),8月“无粮出”不是新鲜事,她又指,常额正规职位不足也是核心问题,导致很多合约教师晋升无期,甚至因此转行。
不可聘教学助理分担教学工作
教育局现时准许学校运用“高中课程支援津贴”、“生涯规划津贴”等现金津贴,转为常额教席,教育局昨日就骋用常额合约教师发出指引,提醒学校应该运用此等津贴,聘用合约教师时,不应聘请只负责设计及制作教材、统筹及带领活动、文书处理、提供课后辅导等的教学助理,来分担教学工作。
教育局的指引又明文指出,编制以外的合约教师(包括教学助理),应以全学年为单位聘请,即不应以11个月合约聘请。对此,陈老师认为,指引某些部份说明颇清晰,又认为指引虽无法律约束力,但对学校来说可能是一个“警示”,“希望对新入行的人公平啲”。另一位合约教师霍梓楠则形容,教育局今次的指引是“总算有进展”。
编制外教师不可教学
教育局的新指引亦要求学校确保合约教师有合理待遇,虽然没有明言“同工同酬”,但指引重申常额合约教师亦受《资助则例》保障,学校须向这类合约教师提供跟正规教师相若的薪酬、假期、公积金供款等福利;学校亦不可以“约满即止”来处理涉嫌违规教师,必须按《资助则例》纪律程序处理,让教师有公平机会申辩。
不过,编制以外的合约教师仍然未纳入《资助则侧》保障下,指引只提醒学校应以合理薪酬聘请他们,亦不应要他们负责教学工作。
不应无理冻结常额职位
教育局又在《指引》中强调,以合约形式聘请常额教师,非人事管理手段;学校亦不应在无实际需要下冻结常额教师职位,并确保常额合约教师有相若的服务条件和工作安排,按客观的准则、妥善及合理的甄选程序,填补常额编制内的教席空缺后,有序地获转聘为编制教师。
津贴中学议会主席林日丰表示欢迎教育局的指引,但认为应允许编制以外的合约教师也参与教学工作,表示只要从其他方面减轻他们的工作量作平衡,也可达至“公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