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观塘游行申请人刘颕匡今“踢保”成功
观塘游行发起人刘颕匡将于今(20日)日到观塘警署报到,表明会拒绝警方保释要求。他强调,警方如有足够证据便“即管检控”,否则应停止拘捕,惟现时暂未清楚拒绝保释的程序,指警方有权拘留他至上庭当日。他在下午近2时离开警署,表示成功“踢保”。有关议员选举呈请方面,刘颕匡表示,新民主同盟立法会议员范国威有机会提出上诉,但法庭早前亦已因选举主任失误,裁定选举不合法,范国威并不是妥当地选出,因此选举呈请已得直,就个人而言已没有空间作出上诉。
刘颕匡:8月24日冲突在游行路线以外
上月(24日)观塘游行中,有个别示威者与警方发生冲突,亦有示威者锯断及拉倒智慧灯柱。发起人之一的刘颕匡,在宣布游行结束后,他与纠察共17人,在九龙面粉厂对开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刘颕匡扣留46小时后获准保释,打算于今日报到期间“踢保”,拒绝警方保释要求。
刘颕匡表示,坚决相信作为不反对通知书的申请人,原意和游行主题均是期望予参与者和平、理性及合法的活动表达诉求。他指游行当日(8月24日)游行人士均和平和理性地完成活动,当日冲突是在游行路线以外或游行的人群以外发生,认为没有理由将责任推到其身上,又担心日后或有人会因此而不敢申请不反对通知书。他强调,警方如有足够证据便“即管检控”,否则应停止拘捕,惟现时暂未清楚拒绝保释的程序,指警方有权拘留他至上庭当日。
选举呈请得直 若范国威上诉会尊重
有关议员选举呈请方面,刘颕匡指,区诺轩今早就立法会港岛区补选选举呈请提出上诉,认为他的案情与范国威相近,故范国威有机会提出上诉。他提到自己作为得直一方,在现有机制下只能要求法庭裁定此选举是否合法选举;法庭早前亦已因选举主任失误,裁定选举不合法,范国威并不是妥当地选出,因此选举呈请已得直,就个人而言已没有空间作出上诉。
但他表示,若范国威决定提出上诉,会尊重其法律权利,但呼吁泛民议员不要单为保留自己议席而作出上诉,应走向“反DQ、捍卫民主制度”的方向。
下午约2时,刘颕匡步出警署,表示“踢保”成功,即时释放;他称另外10名被捕的纠察,则有一人“踢保”成功,另一位在报到期间获警方无条件释放,其余人士需于下个月再到警署报到。他表示,下午3时将会有7位同日被捕的纠察到警署报到,现会将情况转告他们,由他们自行决定会否“踢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