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禁教师“鼓吹港独” 操守议会下周商议是否纳《专业守则》

撰文: 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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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前日(14日)首次表明,教师如果鼓吹“港独”或被视为违法或失德,须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不过,《香港01》翻查教师的专业守则,当中没有明文禁止教师谈及港独或任何政治主张,但就要求与学生讨论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客观,以及当公众意见分歧时,应教导学生尊重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相关的专业守则即将修订,会否就“港独”争议有新条文,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最快下周开会讨论。此外,有律师指出,现时“鼓吹港独”并不触犯任何法例,反观《教育条例》要求校董会确保以适当方式促进学生教育,校方更不应刻意避开争议,应持守“专业判断”,选择合适教学题材。

吴克俭再次外访,但事前半小时始通知传媒。(资料图片)

翻查《香港教育专业守则》,当中并没有明确禁止教师在课堂上谈及任何政治议题,反而明确指出“当公众意见分歧时,应教导学生尊重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相关条文见下:

2.2 对学生的义务

与学生讨论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客观。
应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作出理性的判断。
应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教育学生尊重他人。

2.6 对公众的义务

应注意时事,关心社会问题,并致力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当公众意见分歧时,应教导学生尊重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应把尊重人权的教育视为要务。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有权就涉及教师行为失当的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操守议会主席邹秉恩回应《香港01》指,“港独”是新事物,以往的专业守则没有涵盖,议会需要讨论,现阶段不作评论,但会将教育局最新对港独的说法,放入下星期会议的议程,“对教育局的新指示,我们应否接纳呢?我想我们都需要讨论一下。”

邹秉恩又指,操守议会本来已完成对教师专业守则的修订,预计在新学年内进行公开咨询,但仍有机会再提出修订,“会不会因为多了新议题(港独)而再作修订呢?我们需要开会后才作决定。”

早前的“港独”集会,不少出席者亦是年青人。(资料图片)

律师:“鼓吹港独”不违法

人权律师庄耀洸表示,本身不认同教师“鼓吹”任何政治主张,但就法律以言,“鼓吹港独”并不违法,煽动或促致他人违法才是犯罪,“港独犯了哪一条刑事法例或哪一条法律呢?我们的法律,普遍而言是禁止人使用暴力,无论你是(提倡)港独还是统一,都不可以使用暴力。”

针对教育局要求校董会提醒教师不可“鼓吹港独”,他指出在《教育条例》下,负责管理教师和学生的是校长,如果有教师的教学内容偏颇,亦应由校长先处理,而非由校董会直接介入。

他又强调,《教育条例》要求校董会确保以适当或恰当的方式,促进学生的教育,学校更不应该刻意避开争议,应持守“专业判断”,选择合适的教学题材。庄认为,教师有责任专业、持平地向学生分析社会争议。

教协:不赞成教师鼓吹“港独”

另外,团体“政中香港人”十多名成员昨日(15日)到旺角教协总部请愿,不满教协副会长张锐辉早前指学校不应禁制讨论“港独”;教协其后引用教师专业守则,指教协不赞成教师向学生鼓吹“港独”,认为“与学生讨论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客观。”,又指相信教师有足够的专业判断,以持平理性的角度,探讨不同争议性的议题。

教育局两日的书面回复,内容相当接近。

教局未厘清“鼓吹港独”

教育局前日的反港独言论被媒体报道后,不少在职教师质疑官方的说法含混,何谓“鼓吹港独”或“政治灌输”均意思不明。记者昨日(15日)以书面方式向教育局查询,要求当局厘清校园内能否讨论“港独”议题、教师哪些行为属于“政治灌输”或“鼓吹港独”等,均未获教育局正面回应,截至昨晚收到当局的书面回应,跟前日(14日)的回复极为相似。(参见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