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禁教师鼓吹港独 “须承担责任后果 或取消教师资格”
组织“学生动源”近日在社交网站呼吁支持香港独立的中学生,各自在校内组成关注组及参选学生会,宣扬港独理念;香港校董学会今(14日)发表声明,呼吁学校管理层防范港独思想,又要求教育局对“不符教师要求者予以严格执法”。
教育局今日(14日)再以书面回应相关提问,首次提及如有教师在校园“鼓吹港独思想”,须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包括有机会被当局“检讨其注册资格”。教育局又指,学校校董会有责任提醒教师,不能以任何形式宣扬港独主张,如有个别教师鼓吹港独,校董会可按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作出适当跟进”。
教育局发言人指,特区政府对“港独”的立场非常明确,任何“港独”主张或活动不应在校园出现。
教局:校董会可“跟进”鼓吹港独教师
对于香港校董学会呼吁学校管理层“防范”港独思想,当局引述《教育条例》指,校董会作为学校教职员的雇主,须负责管理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清楚说明对其行为操守、工作表现的期望,故亦应提醒教师不能以任何形式宣扬“港独”主张或活动。当局指出,如有个别教师鼓吹“港独”,校董会或法团校董会可按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作出适当跟进”。
当局表示,校园在讨论相关(港独)议题时,应以《基本法》为基础,不应有任何政治灌输的成分,又指相信教师都会理解《基本法》的重要性和特区政府反对“港独”的法理基础。
教师的职责是教育学生,言论和行为应合乎专业操守和社会期望。如教师涉及违法或失德行为,教育局会按照一贯机制,检讨有关教师的教员注册资格。教育局会按事件性质、严重性、法庭裁决及纪录或调查结果,向有关教师发出劝喻信、警告信或谴责信、取消或拒绝其注册教师的资格。如教师在校内鼓吹“港独”思想,须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教师须让学生明白“港独不符《基本法》”
教育局又表示,教师应该引领学生了解《基本法》作为特区宪制性文件的重要性,让学生准确认识《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概念,并清楚明白“港独”不符合特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当局指,如教师在校内鼓吹“港独”思想,须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又指教师如涉及违法或失德行为,教育局会按机制检视其注册资格,按事件性质、裁决结果等,决定是否及如何惩处相关教师,最严重的包括取消或拒绝其注册教师资格。
梁颂恒:阻不到学生讨论港独
立法会新界东候选人、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颂恒形容教育局“措辞强硬”,但不感意外,又认为教师为保饭碗,或怯于再在校园内讨论港独及表达自己的政治取向。但他认为中学生自己有渠道接触资讯,可以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不会因为教育局的言论,而停止有关香港前途及港独的讨论,又认为教师的最大责任,是保护学生有自由及空间,讨论包括港独在内的任何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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