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发表非故意遇溺报告 4年193宗淹死 14人家中遇溺亡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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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12日)发表全港首份非故意遇溺事故的流行病学研究,《香港遇溺个案报告》中指出,2012至2016年间共193宗“意外淹死”,当中男性占约74%。整体约一半个案是因游泳、浮潜或潜水遇溺;而失足跌入水中者(包括醉酒或自拍滑倒)达42人,另有14人在家中遇溺(当中11人事发时正在洗澡)。
发言人指出,本港遇溺死亡人数较其他主要类型损伤所造成的死亡数字低,惟死亡率异常高,提醒市民“一桶水也能令人溺毙”,应留意照顾家中成员及学习拯救遇溺人士的心肺复苏法。

卫生署今日(12日)发表全港首份非故意遇溺事故的流行病学研究《香港遇溺个案报告》。(报告封面)

卫生署据2015年《香港加强预防非故意损伤的行动计划书》的建议,检视死因裁判法庭于2012至2016年间登记的193宗“意外淹死”的纪录,分析遇溺死亡个案的人口特征和风险因素。

研究显示,四年间共142男51女意外淹死,年龄介乎5至90岁。在所有个案中,共107名死者有心血管疾病、精神/行为障碍、癫痫、高血压和糖尿痛等疾病记录,卫生署提醒,有关疾病可影响人的动作协调和意识水平,或增遇溺风险。

42人因醉酒或自拍时 滑倒失足跌入水

约一半遇溺个案因游泳(89人)及浮潜和潜水(10人)所致;另有42人因醉酒或自拍时滑倒等原因失足跌入水中、14人水上或陆地垂钓,以及13人在家居活动时遇溺(如洗澡和洗衣服)。

14人家中遇溺死亡 报告:一桶水也能令人溺毙

是次研究中共有14宗家中遇溺死亡个案,当中11人事发时正在洗澡(7人在浴缸遇溺),另有6人在水桶遇溺,有一半在家中遇溺者为65岁或以上人士。当中8人在事发前曾服药。

《报告》提醒“一桶水也能令人溺毙”,公众应预防家中遇溺,包括留意家中较易跌倒或晕倒的成员,避免其跌倒或晕倒造成遇溺。另外,公众应学习游泳及拯救遇溺人士的心肺复苏法。

远足打算经过河流或溪涧 亦应了解天气

卫生署研究发现,遇溺死者有不少风险行为,包括在恶劣天气下或单独进行水上活动、没救生员下游泳;又或进行水上活动前饮酒、服毒品。

卫生署提醒,参与水上活动者应了解个人能力及身体状况,掌握活动所需技能及使用适当装备,宜在活动前了解环境、设施及存在风险,确保在有救生员当值时才进行水上活动。同时应结伴同行,避免饮酒及勿服毒品。出发前应了解天气及环境,避免在恶劣天气下应进行水上活动;若计划远足时打算经过河流或溪涧,应浏览香港天文台网站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