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获发警棍 郑承隆质疑执行职务说法不合理:心理压力更大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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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运动持续两个多月,警察与市民在示威现场冲突频生;警方曾在例行记者中表示有超过1500民警员被网民“起底”。警方支援科昨日(10日)发出一份名为《发放伸缩警棍予休班警》的文件,指为配合近月的“踏浪者行动”需要,助理警务处长(支援)已批准向警务人员额外派发伸缩警棍,最快会于今日下午发放,共有约1万枝。警务处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昨日强调,休班警使用时等同执行职务,须表明身分及在可行情况下出示委任证。
监警会前委员郑承隆今日(11日)在商业电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中表示,理解警方给伸缩警棍予休班警员作自卫用途;但他指出警方“以期让人员于休班期间执行警察职务”的说法不合理,并质疑伸缩警棍可能令休班警的心理压力更大。
郑承隆指出,警方给休班警派放大约1万枝警棍的做法并无不可,当休班警自身面对危险,或身边有人生命受威胁时,拿出警棍表明身份的做法合理。
但他表示,不能信服警方有关“让人员于休班期间执行警察职务”的说法。他指出,7月21日晚在元朗站的两位警员即使持枪,也需要增援才可处理冲突,质疑手持警棍的休班警是否能处理突发事件。
怕惹市民质疑及遗失
郑承隆认为,一名休班警的力量对于处理冲突并不恰当,而且休班警未必处于自己平常执勤的警区,故认为休班警员将突发事件上报给该警区的做法更有效。他称,警方应坦白警棍的作用为保护休班警安全的“强心针”,说清楚背后用意能令市民更易接受。
他续指,警方应就发放伸缩警棍,给予休班警员更清晰的指引,例如是否规定必须长期带备警棍外出,减低警民双方疑虑。他表示,假如自己是休班警员,会选择不带警棍外出,因为警棍可能对休班警员构成心理压力,如担心身份会惹来市民质疑,或害怕外出时会遗失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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