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休班警获发警棍 大律师:使用前应展示警员编号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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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风波持续之际,警方最近发放逾万支伸缩警棍发予休班警,警方今日(1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曾指,休班警员获配装备非新事,解释是因应近月反修例运动为前线人员添装备,并指遇紧急情况才会使用。
然而,有大律师认为这项新措施应设为暂时性,待反修例风波后取消,减低警员“滥权”机会;亦有立法会议员和人权组织促休班警员应在使用警棍前,先展示委任证或警员编号,以让市民辨识其警员身分,避免加深警民冲突。

《香港01》获得警方文件,专供休班警使用的伸缩警棍会于9月10日下午起派发。

黄碧云︰休班警持警棍执勤 衍生“加班费”劳资问题

监警会前成员、民主党立法会议员黄碧云认为,有关新做法将衍生出不同问题,包括并非执勤且没有穿着制服的休班警员,持有警员执勤时才有的武器,如何判断警员是否正在执勤;就前线警员而言,当使用警棍的时候,若然当作执勤,便会引申出当作受薪或加班工作等的劳资争议问题。

黄碧云续指,在社会对警队缺乏信任下,休班警突然执勤将容易引发警民冲突,认为休班警员必须在使用警棍前,先展示委任证。

涂谨申(右)忧虑,休班警员配备警棍未必安全,因可能被误会是暴徒。(梁鹏威摄)

大律师︰不应成恒常化措施 休班警使用前应表露身份

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今日在警方例行记者会上称,休班警员获配装备非新事,例如刑侦队一直是24小时配有枪械。大律师陆伟雄接受《香港01》访问表示,警察根据《警队通例》,警员配备枪械过往一直有完善监管制度,但休班警员配备伸缩警棍,则为新措施。他担心新措施导致滥用警棍的机会上升,认为警方需要有良好的监察制度和培训,并制定有清晰的指引。

他提议休班警员配备伸缩警棍的安排,应设为暂时性措施,而非恒常化措施,建议警方在整个反修例风波完结后取消。他认为,鉴于市民并不能阻止新措施推行,认为警方需要有良好的监察制度和培训,并制定有清晰的指引,让警员清楚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警棍,有责任先表露身份,包括其警员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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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观察︰无法辨识警员身分

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形容,逾万休班警员获配伸缩警棍,是警方“放权”的做法,让警员可在休班时利用武器执法,他认为警方应就此加强监察,避免警员不当使用警棍。尤其警员在使用警棍前,应先展示委任证及其警员编号,否则市民投诉将会难上加难。

他指,速龙小队制服上未有警员编号的问题,情况至今未有改善,形容警方是“容许警员公然违反《警察通例》”,令市民投诉缺乏依据。王浩贤亦关注休班警员使用警棍后,会否如实撰写报告,他直言“依家有警员刻意违规,例如大埔墟站和831太子站事件,但市民都难以追究,而就警员嘅‘滥权’行为,现行机制亦系无法监察,再加上警察俾唔到信心市民,相信市民对新措施会好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