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嫂私房甜品再起诉讼 股东要求委任包括“聪哥”等3董事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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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甜品店“聪嫂私房甜品”股东之间的纠纷再引起诉讼,其经营公司的大股东于上周六(6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经营公司早前委任的3名新董事属有效,包括“聪哥”林汉聪。

原告众敏(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和Altantis China Star Fund Limited;被告则有13名,包括聪嫂私房甜品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处处长,何鸿燊四太梁安琪亦为被告之一。

根据资料显示,众敏持有聪嫂私房甜品有限公司的55%股份,而后者则经营“聪嫂私房甜品”。

原告在入禀状中要求法庭颁令,聪嫂私房甜品有限公司于本年3月和6月通过的议决属有效。而该议决委任3名新董事,包括“聪哥”林汉聪和王敏慧。原告并要求法庭颁令,公司注册处把委任的新董事注册。

案件编号:HCMP143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