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嫂私房甜品前董事被指转走公司金钱 被入禀追逾1.4亿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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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甜品店“聪嫂私房甜品”,其中一名主要股东兼董事,被指在在未得其他股东议授权下,把公司款项转到个人户口,令公司损失逾1.4亿元,公司因而入禀高等法院向该名股东追讨。
原告众敏(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被告朱晓霞。
原告持有聪嫂私房甜品有公司约55%的股份。原告的股东除被告外,亦包括、王慧敏、艺人梁思浩和林汉聪。其中王和被告各持有47.5个百分比的股份,同是原告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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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亿元曾转帐到被告户口
入禀续指,被告一直管理原告公司,并是原告公司户口的授权签署人之一。但于本年1月,原告户口有多笔可疑的转帐,调查发现,早于2015年6月至2018年8月间,合共约1.93亿元转帐或支付予被告,以及两间公司。原告指,相关交易未得公司股东授权,王和其他股东也不知情。原告续指,没有商业理由作出这些交易,而被告或其他公司却因此获益。
被告于本年3月的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中被解除董事职务。原告指被告违反信托的责任,令原告公司损失1.47亿元。原告因此入禀,向被告追讨损失。
案件编号:HCA76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