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与新加坡签互通机制协议 涵盖两地商户、网上购物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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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今(6日)与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在港签订跨境消费争议合作协议书 ,建立两地讯息及投诉个案互通机制,日后港人在新加坡商舖、网上购物发生纠纷,可向本港消委会投诉,个案会转至新加坡协助处理。
消委会表示,协议有助排解两地消费纠纷,及促进两地的旅游及零售业发挥积极作用。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左二)及主席林定国(中)与新加坡消费者协会签订跨境消费争议合作协议书。(消委会提供)

过去3年两地曾录得百宗旅客投诉

近年,香港和新加坡两地居民的跨境旅游及消费需求不断增长。根据新加坡旅游局资料显示,2018年共有473,124位旅客到访当地,较2017年增加1.58%。而香港亦是新加坡旅客的热门旅游地,旅游发展局数据显示,去年有610,508人次到访,较前年上升2.7%。

不过,消委会于2016至2018年共接获73宗新加坡旅客的投诉,当中有一半个案涉及销售手法(26%)及服务质素(21%);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亦于过去3年收到27宗港人投诉。由于旅客行程安排紧密,部分人未能即时向当地消保机构作出投诉,但返回到居住地后又因跨境问题难以跟进,最终只能放弃追究。

互通机制适用于网上购物

有见及此,两地的消保机构今(6日)签订跨境消费争议合作协议书 ,建立两地讯息及投诉个案互通机制,以加强跨区处理消费纠纷的合作。这是本港消委会继2017年与韩国消费者院及2018年与日本国民生活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书后,首次与东南亚地区的消保组织签订同类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相关机制除涵盖两地旅客互访时遇到的消费纠纷外,同时适用于网上购物引起的争议。若香港或新加坡居民与对方所在地商户发生纠纷,可向当地的消保机构投诉,再将个案转介至另一方机构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