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志成:倘土地及财政拨备充裕 市建局不修例亦可建资助房屋
房屋及土地供应料会成为今年《施政报告》的重中之重,其中不少政党更要求市建局考虑把部分市区重建项目土地兴建公营房屋单位。市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表示,只要社会有充裕的土地和财政资源拨备,市建局在毋须改变角色情况下,也可提供具资助成份的房屋。他更透露,市建局甚至可以研究以“楼换楼”方式,取代俗称“七年楼津贴”收购政策的现金补偿,此举可大幅降低项目的发展成本,亦能为受影响居民提供合适的安置住屋。
可研“楼换楼”取代“七年楼津贴”
韦志成今日(1日)发表题为“经济民生稳定前行 为市区更新持续发展奠基石”的网志,指部分评论认为应该改变市建局的角色,主张部分市区更新项目应用作公营房屋,并由政府在财务上支援。
不过,他指《市区重建局条例》赋予市建局的权力和工作范畴,涵盖面相当广阔,当中就成立市建局的宗旨便阐明,要更良好地利用香港已建设环境中失修地区的土地,并腾出土地以应付各种发展需要。
因此,他认为只要社会有充裕的土地和财政资源拨备,并在不影响市建局的法定职能及旧区更新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市建局并不需要作任何角色的改变,也可以进行与旧区更新相关的各类型发展项目,包括提供有资助成份的房屋发展,配合香港整体社会不同的需要。
韦志成更主动提及,局方甚至可以研究为俗称“七年楼津贴”收购政策,寻求替代方案的可行性,如在腾出可发展的土地上兴建楼宇,以“楼换楼”方式取代向业主提出“七年楼津贴”的现金补偿。
他表示,此举除可大幅降低项目的发展成本,亦能为受影响居民提供合适的安置住屋。
应为窒碍长远更新发展的法规拆墙松绑
韦志成又指,要让市区更新持续发展,需要正视三个根本问题,包括维系社会稳定以保经济民生持续发展,是创造资源投入市区更新的先决条件;具有充足的额外土地,以应付城市更新和处理调迁安置的需要;以及为市区更新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包括为未能配合发展需要的法规机制,拆墙松绑。
他解释,在缺乏额外土地资源及财政支援的情况下,在旧区进行更新重建,便需要从 根本入手,探究现行机制可以充分发挥的空间,并检视现时部分未能配合长远发展所需的旧法规和程序,拆墙松绑,以制定更高效的执行模式,才能达致有成效的旧区更新。
韦志成表示,过去在网志和与传媒交流中已多次提到,要在人口和经济高度密集的旧区进行更新, 并在欠缺额外土地供发展和调迁安置的困局下,更需要以革新的思维、更灵活的规划手段,包括地积比的整合和转移、局部及适量的增加密度以提升发展空间、开拓地下空间令一地多用等,以释放旧区现有土地的发展潜力,为城市更新创造资源和有利的环境,减少对额外配置资源的需求。
要达到上述效果,他认为需要从现时的法规机制中作深入 研究,为窒碍长远更新发展的部分拆墙松绑,才能有效配合城市更新的长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