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拟将中区军用码头改划休憩用地 军事船只停泊时暂停开放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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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早前审议修订《2019年军事设施禁区令》的附属法例,将其中一幅中环海滨长廊移交解放军作军事码头,一度引起社会回响,被指等同“海滨送中”。而该附属法例已于今年6月29日生效。就城规会资料所示,中环海滨关注组日前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除了部分现有的构筑物及登岸梯级外,其余地方拟改划为“休憩用地”,以将整个中区海滨向公众开放。不过,当有军事船只进入香港并停泊时,便需暂时停止向公众开放。城规会将于11月1日开会讨论有关申请。
根据城规会文件,中环海滨关注组拟改划现有的土地用途,包括将现时的“军事用地”改划为“休憩用地”等。换言之,除了现时在海滨内的4幢现有构筑物,以及3组登岸梯级会保留原有规划用途为“军事用地”外,申请人拟将其他地方改成“休憩用地”。
军事船只需停泊时会停止开放
文件指出,其规划意向是希望将整个中环海旁作为不间断的海滨长廊,以将整个中区海滨向公众开放,届时可设立行人专区、散步长廊、休憩处等,并由康文署管理及保养整个中区海旁。
申请人说,有关改划可改善观看水上运动赛事,包括龙舟比赛。不过,当有军事船只进入香港并停泊时,便需暂时停止向公众开放。
据文件资料所示,整个军事码头总面积为2,961平方米。至于需要维持原有土地用途的构筑物及登岸梯级,面积约365平方米;有意改划成休憩用地的面积,则为2,596平方米。
称海港是港人特别公有资产
中环海滨关注组又在文件中提及改划的理由,指用于香港防务工作的军事设施,已设置在香港其他地方,故无需在此敏感地带永久设立军事设施。
此外,申请人又指,为配合海滨事务委员会及其专责小组的建议,并按照《保护海港条例》的原则,海港应作为香港人的特别公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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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申请有关改划外,申请人又要求删除有关“军事用地”地带中,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