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认趁妻出走非礼6岁女 女儿称:遭父“好肉酸”那处碰私处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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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认与妻吵架,待其妻“离家出走”回内地时,多次与仅6岁女儿同床而睡,并乘机非礼。女儿事后向班主任投诉,称遭父亲“好肉酸𠮶度”触碰私处,老师事后发现女童其实早已向母亲及祖母诉。事件最后报警。中年汉今(19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非礼罪,求情时认其行为可耻,应要受到责骂。法官先索取其背景、精神及心理报告,把件押后至9月12日判刑。
现年45岁的被告,承认一项非礼罪,指他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23日期间某日在家中睡房非礼当时6岁的亲生女儿X。
趁妻出走与6岁女同睡一床
案情指,女童X事发时6岁,就读幼稚园高班,其母亲是内地人,于2016年3月移居到港,惟1年后X母与被告起争执,母亲便迁回内地,后来又返港,但每当与被告争执后便会返回内地。当X母亲不在港时,被告会与X同睡一床。
事主亦曾向母亲及祖母投诉
控罪所指的期间内,被告与X同睡一床时,被告拉下X的内裤,用下体戳X的私处,再把手放在X的颈背,并前后摇摆。X去年4月23日向班主任投诉被告用“好肉酸𠮶度”及手触碰她的私处,班主任放学后与X的祖母交谈,发现X亦曾向祖母投诉,于是报警。
被告裸睡与女儿同床
X在录影会面时指,被告当晚用下体戳了她私处4至7次,力度颇大,虽她穿著上衣及内裤,但被告全裸。X母亲后来向警方表示X早于2018年2月中已向她投诉遭被告摸私处。
被告求情称非太严重已获家人原谅
辩方求情指,被告除事主外,另有一名19岁儿子,但儿子脑内有星型肿瘤,压著其脑内神经致他失明。辩方指,虽然承认被告行为可耻、应要受到责骂,亦知判监无可避免,但望法庭考虑到猥亵程度并非太严重,且已获家人原谅。
案件编号:DCCC12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