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两受伤被告出院提堂 一人指遭警圆盾压至臂骨骨折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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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逃犯条例》争议不断,过去的周日多区爆发冲突,尖沙咀警署外有示威者聚集,部分示威者向警署内投掷硬物,并以杂物堵路,期间有人怀疑向警署投掷汽油弹。警方拘捕多人,大部分被告昨已提堂,两名因伤入院的被告,告今(14日)出院到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人透露被捕时被防暴警的圆盾压至手骨骨折。两人的案件押后至10月23日再提讯,以待进一步调查,两人获准以5000元保释。
今日出庭的两名被告:郭嘉辉,21岁,工程助理;及庄嘉灏,24岁,学生,两人各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两人于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与金巴利道之间的一段弥敦道,与其他不详人士非法结集在一起,作出扰乱秩序行为,意图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们会破坏社会安宁。
被告郭嘉辉的代表律师指,郭任职工程助理一年,将于九月修读工程学士课程,期望能成为工程师。
律师欲作投诉遭裁判官打断
被告庄嘉灏的代表律师在庭上称,庄升读大学四年级,指其伤势是在被警方完全制服下,遭圆盾压伤,导致左前手臂骨折,上庭时仍需带著手托。辩方说到中段遭裁判官吴蕙芳打断:“法庭唔系畀你投诉,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讲,一系你申请还押警方看管,一系警方威迫利诱你作出招认。”
两名被告获准以5000元保释,不得离港、分别到天水围警署及上水警署报到。此外,两人亦需遵守宵禁令,每晚12时至翌日6时留在报称地址。
案件编号:KCCC21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