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解款员涉黄埔藏军爆炸品兼袭警 申请保释被拒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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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犯条例》争议至多区爆发冲突,两名男子于周日在黄埔港铁站被发现疑管有爆炸品及“巨型丫叉”,案件今(13日)再提堂。其中一名被控袭警及管有爆炸品罪的一名解款员终能出院应讯,但裁判官认为他获保释或会再干犯罪行,故拒批其保释申请。另外,辩方在庭上投诉,被告被捕后多次受到警方不当对待,亦因此而受伤,被告已即时向警察投诉科进行投诉。
被告张汉东,25岁,任职解款员,被控袭警和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张在2019年8月11日,在黄埔站A出口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员卢振业。另于同日同地点,被告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钾及糖。
辩方在庭上替被告申请保释,但裁判官指他被捕时手持橡胶发射器,警方又在他身上亦搜出15厘米的刀、铁珠、7个烟雾饼等物品,认为他获保释或会再干犯罪行,故拒批保释,需要继续还押。其案押后至9月10日再讯,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检验烟雾饼,以便控方考虑会否加控其他罪行。
另外,辩方在庭上投诉,被告被捕后多次受到警方不当对待,亦因此而受伤,已即时向警察投诉科进行投诉。
案件编号:KCCC211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