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准变性人称被囚受辱 指执法机构漠视人权 要求法庭覆核
自小有性别认同障碍的菲律宾籍男子,快将进行变性手术成为女人前,因贩毒在港被扣留及监禁。虽然他一身女性打扮,但香港警方及惩教职员只凭他护照上的性别,把他安排在男性囚室,令他要裸体让男执法人员搜身检查,又被迫延迟接受荷尔蒙疗程6星期,令他的男性特征再现。他认为香港的执法人员,为求行政方便,没有让跨性别人士可就其性别作出选择,违反《性别及残疾歧视条例》以及《人权法》,因而要求法官司法覆核两执法部门的做法。
被迫脱光衣物让男警搜身
现年21岁申请人Navarro Luigi Recasa,代表申请人的资深大律师郭兆铭今在庭上特别邀请法官观看申请人的照片,指申请人的外貌和女性没有分别,他被捕时只有19岁,当他被带返中区警署已向警方表明自己是变性人,惟警方为求执法方便,只按其护照上的性别,安排男警员替他搜身,其间更要申请人脱光衣服。
律师说,申请人作为一个年轻人,他被捕时感到恐惧及羞辱,更将他收柙男仓内。之后他被解往裁判法院提讯后,则转交惩教署看管,被安排到专收押男犯的壁屋惩教所。虽然三日后署方因其特殊情况,将他转往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但仍是将他置于男犯范围。
被囚暂停贺尔蒙疗程
律师续称,根据美国执法机构对跨性别人士搜身的做法,跨性别人士可就执法人员的性别作出选择,但香港这方面则没有相关指引。他同意执法部门并非蓄意令申请人尴尬,但却是贪求行政上方便,只参照申请人护照上的性别而没有考虑申请人的需要。
律师又指,申请人由被捕一刻已要求继续接受贺尔蒙疗程,因被囚而有六周后,才被安排到医院接受看诊及恢复其疗程,其间申请人面上及胸口分别长出毛发、胡须,喉核再突出,申请人曾担心地说:“很害怕自己变回男人。”申请人因疗程被延误,令他身心不适。律师指申请人患有性别认同障碍的缺陷,而警务处及惩教署两部门均没保护被囚人士免受酷刑对待,是违反《性别及残疾歧视条例》以及《人权法》。
申请人12岁起意识自己是女人
申请人天生性别为男性,他12岁起已自我认同是女性,前年6月在港被捕前,已计划往泰国做变性手术,亦透过手术加入女性的乳房,及开始进行女性贺尔蒙的疗程。
他在2014年6月初因贩毒被捕,初由警方羁押,之后改由惩教署看管。同年7月31日,申请人承认贩毒、藏有吸毒工具及违反逗留条件三罪,被判监1年8个月,他被囚禁至2015年3月,才经志愿团体“午夜蓝”介入,及获准安排恢复荷尔蒙疗程。
据悉,被告在被囚13个月后已被送返菲律宾,暂仍等待接受变性手术,但因被囚期间一度停止贺尔蒙疗程,部分身体情况未如理想。
政府代表将于明日作出回应。
案件编号:HCAL 9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