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前寿司”创办人郑威涛 指其律师专业疏忽 入禀求赔偿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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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前寿司”创办人郑威涛,遭生意拍挡潘嘉闻指他私下开设其他“板前”分店和另一品牌“板长”抢生意,引发讼诉,终院最终裁定郑败诉。而郑昨(18日)入禀高等法院,指处理案件的律师行和律师专业疏忽,未有恰当地向郑提供建议,甚至未有恰当保管文件,向律师索偿。
原告为郑威涛,被告为梁锡濂黄国基吴志彬律师行,以及律师黄国基。郑于本年4月作供时透露,前年患上胰脏癌。
入禀状指,两名被告受聘于郑,处理多宗“板前”案件。惟郑指他们在处理该些案件时,未有根据法庭的命令,在指定时间内作出跟进。被告亦未有恰当地向郑提供建议,向法庭存入誓章和所需证供,以及未有恰当地保管法庭文件。
入禀状续指,因被告的专业疏忽而令郑损失。郑因此要求被告作出赔偿,以及支付相关利息和讼费。
案件编号:HCA12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