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吧涉两奸已婚女友案 被告强奸等罪不成立 认袭击刑毁囚半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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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妇与任餐厅水吧的旧同事发展婚外情,惟“情夫”涉和已婚妇见面时,将对方拉入他住的㓥房,不许她离开,更两度把她强奸。“情夫” 否认强奸和非法禁锢共3罪受审,陪审团经退庭商议,今(16日)裁定他所有罪名不成立。而他早前已承认袭击和刑毁罪,今日被判囚半年。由于他已遭还押逾一年,估计将于今日获释。
被告陈国祯(32岁)原被控2项强奸罪及1项非法禁锢罪,控罪指他于2018年2月4日至2月5日在旺角一单位内两度强奸X,又将她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
审讯前认袭击及刑毁罪名
被告在审讯前承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刑事毁坏罪,案情指他于去年2月4日,在住所内和X争执。他不满X不停讲电话,夺去其电话并掟向墙,令电话的屏幕爆裂。被告又打X的脸和手臂等,令X有多处瘀伤。
案件编号:HCCC3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