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奸女友】事主发出婚纱Emoji 表明只能婚后性交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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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英国男学生涉嫌两年前回港渡假时,在时钟酒店非礼和强奸当时的女友,案件今(3日)在高院续审。女事主X作供时指,两人初次在社交网站认识时,已表明会将初夜留给未来丈夫,但两人交往后,被告在手机通讯软件向她说:“好想咩咩!”女友称理解“咩咩”是指发生性行为,并以短讯回复被告时,配上一个婚纱Emoji符号,表示要在两人婚后才可进行性行为。

事主X今早在屏风后作供。庭上透露,2013年11月,被告邝善麒(20岁)透过旧同学的facebook认识受害人X,被告当时在英国留学。

被告邝善麒被指因未能射精而要事主跪地道歉。(资料图片)

事主称没有与前度发生性行为

事主说,她与被告在facebook相识后,被告即透过通讯软件WhatsApp传来录音说:“想问你同之前𠮶啲有无试过?” X回复说,虽然她的第一任男友很花心,很想和她发生性行为,但她拒绝让对方触摸或抚摸她的身体,二人亦无发生性行为,而她前一任男友曾强迫她看着他手淫,她事后想起,都很后悔看到前男友的手淫行为。

X续指,2013年12月18日被告回港,两人发展成为情侣,期间有接吻和拥抱。之后2014年1月初被告返回英国读书。

事主称她在回复被告的短讯上,特别加上了这个婚纱公仔,以表明要在他们结婚后才可以性交。(网上图片)

被告曾邀事主到台湾旅行并称会带避孕套

2014年2月1日被告向事主发短讯,称他暑假回来,想二人一同到台湾旅行,被告更会带避孕套,以“defence accident” (以防意外发生),又说:“好想make you warm,唔‘咩’都OK”(想令你温暖,不做也可以)。但跟着又说:“好想咩咩”、“好想舔你”等,X理解被告想和她发生性行为,她一度以担心经期来回避。

事主说,被告后来再在短讯中表示,他要在一间靓酒店订房,并要订足整个下午,又提到出九龙塘,X拒绝,被告再提到去旺角,X以担心碰到同学拒绝为由,最后被告提出到尖沙咀。X称,她相信被告所指的酒店是指订台湾的酒店,对于被告提出进行性行为要求,她曾发英文短讯并加入婚纱符号表示,要在二人婚后才可以。

事主称曾建议被告找能满足他性欲的人

事主X下午供称,被告在英留学期间,他们会依靠WhatsApp和skype联络,X续指,二人在交谈中,她透露自己没有性经验,处女膜完整无缺,更答应将来和被告结婚后,会将处女膜交给被告,然而被告又不断耸恿她进行婚前性行为,更向她求婚说:“做我嘅人”,事主又引述被告曾称,指事主会自然地将自己的初夜交给他。

事主又说,被告在2014年12月回港时,曾在自己家中触摸事主的性器官。及至去年3月26日,被告要求与事主裸聊,事主勃然大怒,指自己要温书应付考试,并斥责被告说:“你如果连控制自己都唔识,呢啲男人要唔要都罢。”又建议被告找一个满足他性欲的人,若被告对她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无”,要与她发生性行为,她一定不会原谅他,会提出分手。

事主承认曾上传裸照给被告“诱惑”他

X又承认曾传自己的裸照给被告,被告亦会直播他自渎的片段给事主。事主虽坚称她不会进行婚前性行为,但认与被告交往期间,二人又会谈色情影片,有次事主提到片中男主角的阳具时,被告又教导事主,男性阳具即使勃起,完事后便无问题。又试过事主月事来潮,事主传了一些自己的裸照和只穿胸围相片给被告,并说:“诱惑你”,被告又叫事主开电脑镜头让他看,连卫生巾都要看。

被告邝善麒,22岁,否认两项非礼和项强奸罪名。案件明天续审。

案件编号: HCCC 25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