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奸女友】表明初夜留给丈夫 女子称遭男友强奸迫口交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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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社交网站认识了一名男学生,二人发展成情侣,女子表明要把初夜留给未来丈夫,惟她首次与该男生往时钟酒店,疑即被强迫为他口交更被拍片,女子后来原谅男生。第二次二人再在时钟酒店见面,男生涉嫌再非礼并强奸她。涉案男生否认一项强奸及两项非礼罪名,案件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邝善麒,20岁,被控于2014年4月17日和6月3日在时钟酒店非礼及强奸女事主。
主控官在开案陈词透露,案发时20岁的被告,与受害人X在2013年11月在面书上认识,当时被告不在香港,二人透过WhatsApp等手机软件沟通,同年12月18日被告回港,两人成为情侣,期间X有传过一些她身体某部分的照片给被告,但强调初夜一定会留给未来的丈夫。被告在2014年1月5日离港。
同年3月28日被告又回港,两人于同年4月17日在一间时钟酒店内见面,被告在房内将手指插入X的阴部、迫她口交以及触摸她胸部,更将过程拍下。控方指X全不同意被告的行为,被告于两日后离港,X一度考虑分手,但最终原谅了被告。
2014年6月2日被告回港,翌日和X到时钟酒店,强奸了X,又迫她口交,以及非礼她,期间X两度叫救命。X待被告完事后,送被告坐巴士离开,随即折返酒店,着看房的不要删除酒店内的录影片段。案件未完,明天继续。
法官彭宝琴特别提醍陪审团,因应台风动向,若中午11时仍悬挂八号风球或黑雨警告,法庭将不会开庭审理本案。
案件编号: HCCC 25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