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案】政府决定上诉 续暂停处理官地建屋申请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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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就丁权司法覆核案颁下裁决,上诉期限延至今日(9日)届满,发展局今日表示将就案件裁决提出上诉,局方认为有关判决涉及《基本法》第40条的诠释,具宪制上的重要性,认为有理据向上诉法庭就原审判决提出上诉。

根据新界乡议局的估计,全港约有24万名拥有丁权的原居民,社会经常有声音批评这是“特权”。 2004年,地政总署实施《新审理丁屋申请程序》,提高申请丁屋的门槛,原居民强烈反对,扬言要在七一游行上街抗议,时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后与当时的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开会商讨,最终搁置计划。(资料图片)

发展局今日下午指出,有关判决涉及《基本法》第40条的诠释,具宪制上的重要性,经考虑法律意见后,认为有理据向上诉法庭就原审判决提出上诉。由于涉及司法程序,政府现阶段不适宜就上诉理据的细节作公开评论。

政府将暂停私人协约或换地方式丁屋申请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以私人协约或换地方式兴建的丁屋违宪,但原居民仍然可于私人土地申建丁屋,有关裁决将于10月8日起生效。至于上诉期间对于丁屋申请的处理,发展局称认为应对该两类的丁屋申请采取审慎态度,因此政府只会处理那些在裁决颁布前已临近完成的个案。

发展局称,政府将由即日起至裁决生效之前,就裁决颁布当天或以前,即今年4月8日或以前已准备签立批约的个案,恢复处理余下手续,而地政总署短期内将联络相关申请人跟进。另外在未有上诉结果期间,地政总署将继续暂停处理属于上述两类申请的其余已接收个案,亦会暂停接收这两类申请的新个案。

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质疑当局避过向公众交代涉及的法律理据。(资料图片)

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斥政府未有就上诉决定提供法律观点理据,批评当局仅将判决涉及《基本法》第40条的诠释作为上诉解说,为“重申阿妈系女人”,质疑当局避过向公众交代涉及的法律理据。他又质疑当局坚持以公帑打官司,为维护乡议局的利益,违反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公众利益。他促请政府应为丁屋截龙甚或取消丁权,否则将严重恶化本港的土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