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涉冒警性侵3女 企图强奸及鸡奸罪成 被告庭上骂痛哭女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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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厨工在网上结识3名由21至33岁的女士后,涉嫌向对方称自已是“Force”、“油尖旺反黑”、“政府流动保安”等,令她们以为他是警察,继而分别约3人见面喝酒,之后3女均声称遭被告性侵。厨子声称是他追女仔后处理不善而被指控,否认强奸、鸡奸等4名罪受审,陪审团今(20日)经退庭商议,裁定被告梅锦添一项企图强奸,及一项未经同意作肛交罪成,而强奸罪则不成立,法官把案押后至8月7日判刑。

被告梅锦添涉嫌冒警强奸及鸡奸3名女子 。(资料图片)

女子庭上痛哭遭被告喝骂

被告在得知两罪罪成后,一度垂下头。在裁决后,公众席有一名女子痛哭,而被告在被带离法庭时,向该女子谓:“喊乜X野,X你老母。”

庭上透露,被告曾因非礼罪,于2014年被判感化。而他亦因冒警罪,于2017年被判罚款2千元。法官先为两名事主Q和R索取创伤报告,把案件押后至8月7日进行求情。

被告梅锦添(26岁)被控企图强奸、强奸、未经同意作肛交罪,及一项属交替控罪的非礼罪。案中三名事主分别为P、Q及R,年龄届乎21至33岁。

事主Q称愿付款求被告放生

案发时21岁的Q早前供称,她于2017年在网上结织网名“邱比特”的被告。被告约她于同年4月29日到旺角的酒吧饮酒,期间自称是“油尖旺反黑”,期间又自称与家人吵架,不想回家,最终带Q到时钟酒店,并在房内不断吻Q,又企图脱去她的裤子,并伸手摸Q的私处,Q反抗大哭,提出交钱予被告,以换取对方放过她。被告遂停手,并拿走Q银包内的一百多元。Q称要提款,但后来没过帐予被告。

事主P称遭被告强奸后银包也失了

另一女事主P,案发时31岁,她称2017年8月在网上认识被告,被告自称是“Force”。两人翌月相约饮酒,被告要求到P家留宿。P准被告入屋后遭被告强奸。P之后亦发现银包不翼而飞,遂致电被告查问,被告则否认偷钱。而P在盘问时称,认为报警亦无用,因“警察会帮警察”,因此在事后近一周才报警。

事主Q称遭鸡奸并指被告有性病

第三名女事主R,案发时33岁,她于2017年9月社交媒体认识被告相约饮酒。约一星期后,R再发短讯予被告,被告带她到宾馆。被告在房内要求R替他口交,R形容被告下体有“好大阵噏味”、“馊味”。而被告之后强行逼R肛交,即使R多次叫“唔好”及反抗,仍无法阻止被告。被告继而和R性交,R当时十分害怕,庭上解释:“因为肛门咁多细菌,插入阴道惊发炎。”R又指,事后因阴道及肛门发炎,而要求诊。她亦怀疑被告患有性病,并开始怀疑被告非警察。

P事后在网上公开事件,而R和Q则在网上论坛看到P的遭遇,遂报警。

被告称追女仔后处理不善

被告被捕后与警方进行录影会面时称,事主P是自愿与他进行性行为,他没有偷P的钱,但承认曾向P称,自已做“Force”,并解释因他曾做过机场保安。被告否认曾与任何女子肛交,亦不记得是否认识R。至于事主Q,被告称Q是自愿和他发生亲密行为,惟对方拒再进一步他才停手。被告认在与P见面后,觉P烦而没有再找她,又认为,这次是他追女仔后处理得不善,才遭多女指控。

陪审团裁定被告针对事主Q及R的指控成立,但对P的强奸罪则不成立。

案件编号:HCCC3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