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占旺画家”涉袭警等罪被拒保释 成事件被控第一人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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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争议引发连串抗议活动,逾万名示威者上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人称“占旺画家”潘浩超(前名潘运瑭),涉嫌袭警、呼吁他人提供鸡蛋投掷警员,及损坏警务处的墙及扶手电梯等,被控以3项罪名,日前被警方拘捕及落案起诉,成为事件中第一名被检控的示威者。案件今(5日)于东区法院提堂,潘由警方押解至法庭,潘暂时毋须答辩,控方要求案件押后,因警方安排15名警员进行认人手续,裁判官将案押后至下月2日再讯,让被告索取法律意见,但拒绝保释申请,被告交由惩教署看管。

2019年6月21日由中午起,有大批示威者在湾仔警署集。(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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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潘浩超,31岁,被控袭警、刑事毁坏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共3项罪名,控罪指他于上月21日晚上6时49分至8时之间,在湾仔军器厂街1号湾仔警署外,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8名警务人员,即叶启洲、谭柔慧、文振寰、梁绰熙、方志洋、卢伟东、陈梓轩及卢焯基;损坏警务处的墙及扶手电梯;向警员说粗言秽语及举中指,并呼吁其他在场示威者提供鸡蛋给他掷向警员。

被告投诉警方拘捕无警诫

控方申请暂时毋须答辩,希望押后至下周三再讯,以待警方于周一及周二在湾仔警署做认人手续,手续涉及15名警员。控方反对被告保释,透露被告早前涉及另一案件,在保释期间疑干犯本案。

辩方则指控罪严重,申请押后4星期,以让被告咨询法律意见,又指被告18岁后搬出屯门,没再与父亲居住,中三学历的他以街头画画维生,月入500元。律师又作出6项投诉,包括警方拘捕时没作警诫等。

投诉被威胁:唔听话就大陆见

除了投诉警方拘捕时疑没作警诫外,辩方律师又指被告在警车被戴上头套时,被疑似公安言语威胁道:“傻仔,用公安嚟同你玩呀。”而被告在警署搜身时,被告的性器官被挑逗两次。此外,律师又投诉指,被告在警署内,再有疑似公安对他说:“你呢个𡃁仔,咁唔钟意返大陆,就送你返去。”、“𡃁仔,唔听话就大陆见。”,且警方并没提供三餐予被告。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询问以上投诉与案件的关系,强调法庭是处理司法案件,不会处理警察行政上的不是。他指,法庭非警方的一部分,香港实行司法独立,有其他正式渠道处理警察投诉。辩方回应为保障被告,望法庭留下记录。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最终拒绝其保释申请,并将被告交惩教看管。

案件编号:ESCC16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