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瓷大王家族争产 女儿揭亡兄与父关系差 指父曾要求脱父子关系
已故搪瓷大王陈兆民的遗孀黄秀珍去世后,二人的嫡孙与女儿争产,案件今午在高院续审,嫡孙作供接受姑姐律师盘问,指嫡孙的父亲,即陈兆民的儿子陈一心与家人的关系都欠佳,陈兆民曾要求陈一心签下声明,脱离父子关系;而黄秀珍则拒绝出席陈一心的丧礼,又指陈一心非孝顺的儿子,嫡孙全部否认。
原告陈禹嘉(下称:原告)是陈兆民的嫡孙,被告陈美珠(下称:被告)则是陈兆民及黄秀珍的女儿。原告父亲陈一心是陈兆民与首任妻子的儿子,陈兆民在原配去世后,才娶黄秀珍为妻。原告称持有黄的遗嘱,当中委任原告为其遗产执行人,他现要求法庭确认,惟被告提出反对。
陈兆民开搪瓷厂起家
资料显示,陈兆民16岁时在上海做学徒出身,之后在港开搪瓷工厂,亦在非洲多国设厂。他在儿子陈一心协助下,开拓电池和电线等业务。而陈一心曾出任东华三院总理。
指原告父拒留非洲发展
被告律师盘告原告时指,陈兆民曾要原告的父亲陈一心留在非洲打理公司业务,但陈一心拒绝,反索取10万美元,作为之前替父亲工作的报酬。陈兆民便要求陈一心签下声明,脱离父子关系。
原告回应指,他的父亲一直协助祖父陈兆民打理生意。辩方律师再指,陈一心非孝顺的儿子,原告否认说法。
陈兆民墓碑未写黄的名字
辩方律师又指,陈兆民死后,陈一心未有在其墓碑上写上黄秀珍的名字,却有陈一心和原告的名字,此事令黄感不满。原告庭上则指,他不谙中文,因此对墓碑的事不知情。
黄未有出席陈一心葬礼
辩方续指,陈一心和黄秀珍关系亦欠佳,并指陈一心于2003年去世后,于上海举行丧礼,丧礼用佛教仪式,信奉天主教的黄秀珍未有出席。原告解释是黄不想搭乘长途机,才未有出席。
黄成立信托价值逾1.8亿元
对于原告指称,被告曾和黄秀珍争拗陈兆民的遗产分配,最终被告和家人于1978年达成协议,她可从陈兆民的遗产中分得约四份一。辩方律师盘问原告时反指,被告和黄从未就此事争拗,她是按母亲要求,才签署协议,原告否认说。
此外,庭上亦透露黄生前曾成立一个信托,而该信托价值约2400万美元(约1.8亿港元)。
案件编号:HCAP 15、HCA 128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