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私隐公署收32宗医护泄资料投诉 68宗警员亲友遭起底
政府就《逃犯条例》修订的争议至今未息,6月12日更爆发警民冲突。医管局今(23日)证实,有3宗警方于院内的拘捕行动,包括伊利沙伯医院、仁济医院及广华医院。医学界、卫生服务界及法律界部分选委于今日的联合记者会,揭发有警员在未戴委任证下,到急症室不同病室偷听医护人员谈话,甚至恐吓医护。
私隐专员公署今(23日)发出新闻稿,指截至21日下午4时共接获32宗有关怀疑医护人员未经批准,向警方提交病人资料的投诉和查询。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医院没有责任引用《私隐条例》豁免条款,以提供资料作侦测或防止罪行。若任何机构若漫无目的或过分地收集资料,或在没有法律基础下要求或误导其他机构提供资料,则有可能违反《私隐条例》的规定。
医管局表示,根据不同公立医院医护人员报告,知悉有3宗警方人员在院内的拘捕行动,包括伊利沙伯医院、仁济医院及广华医院各一宗。而Facebook专页“HA Secrets”近日亦透露,伊利沙伯医院急诊室有护士疑泄露病人资料予警方,导致伤患者在求诊期间被拘捕,要求院方交代处分涉事人员等。卫生服务界选委、香港专职医疗人员及护士协会主席洪梓然今在记者会透露,有前线护士报告,当日有警员在未戴委任证下,到急症室不同病室偷听医护人员谈话,甚至用粗鲁语言恐吓护士,以提供病人资讯。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截至21日下午4时,共接获32宗有关医护人员未经批准向警方提交病人资料,及68宗涉及警员及其亲友遭“起底”的投诉和查询。而就医管局公立医院急症室电脑系统有方便警方索取冲突伤者个人资料的设计,及系统曾被黑客攻击。公署指,已收到医管局就急症室电脑系统怀疑资料外泄事故通报,亦已联络当局展开循规审查,以取得更多详细资料。
黄继儿指出,《私隐条例》的目的,是保障个人资料不被滥用或误用。而使用病人的个人资料只限用于收集时所说明的目的,用作其他目的必须获得病人的同意。至于条例订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违规者可引用豁免条款。其中一项是为保障资料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健康,在危急时拯救生命,防止病人或他人遭受严重伤害,而需披露相关个人资料。
他举例,把病人的身份及所在地告知第三者,以协助第三者可即时提供救援,从而避免对该病人或其他人的身份或精神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而另一种豁免,则是披露个人资料以用作侦查或防止罪行,包括拘捕、检控或拘留罪犯者。但他强调,医院是没有责任引用该项豁免,而提供资料。
他解释,引用该豁免,医院需审视情况是否合乎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引用该豁免。医院应先要求索取个人资料的执法机构提供足够资讯,包括索取资料的目的、所调查的案件性质及所索取的资料如何与调查有关、为何若不提供该资料将会阻碍调查等。此外,该豁免并无赋予执法机构任意收集资料的权力,在提出要求收集资料时,亦有责任明确告知医院是否必须提供资料。否则执法机构可能因误导医院或滥权而违反《私隐条例》。若双方有争议,要求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搜查手令。
黄继儿重申,任何机构都必须有既定的政策及程序,以规范收集、处理、使用个人资料和保障个人资料的安全,及处理有关豁免事项。任何机构若漫无目的或过分地收集资料,或在没有法律基础下要求或误导其他机构提供资料,则有可能违反《私隐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