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案】辩方陈辞:若冯是贪官遇上陈婉玉 怎会贪得这么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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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被指收取赌王何鸿燊姨仔陈婉玉51万元半山单位订金案续审,代表冯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为冯作结案陈辞时称,当时冯与陈属男女朋友关系,若冯是一名贪官,明知对方是赌王三太的妹妹,怎会贪得这么少,并一再强调,冯有在工作上未有给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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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投资赚逾2千万非陷困境
谢律师在陈辞时提到,冯永业在物业投资上甚为出色,他与妻子在10年间从物业买卖中赚得2397万利润,并非身处困境;而陈婉玉身为他的女朋友,不时会以小量而短暂性的的金钱利益去贿赂男友,若冯是贪官,明知陈是赌王三太的胞妹,又是公司股东及董事的情况下,为何只贪51万订金这么少的数目。
若是贿赂会怀疑陈是否施美人计
再者,若冯知道陈以金钱贿赂他的话,或会怀疑二人感情是否只属陈的“美人计”,质疑陈会否冒失去挚爱的风险呢。
谢又强调冯没在工作或用其职位给予陈优待,即使控方认为冯有优待过陈,也无法证明那是出于雍景台的订金,还是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谢指冯当时所作判断不存在利益冲突,亦非故意或蓄意作出不当行为。
控方指控无涉二人隐瞒关系
对于控方结案陈词指冯及陈之间的男女关系令案情更加严重,谢反驳控方的检控基础,并不涉及二人隐瞒关系这点,认为控方不能擅自偏离检控基础。
被告冯永业(55岁),现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等两项控罪;女被告陈婉玉(62岁),则被控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法官定于8月14日裁决。
案件编号:DCCC7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