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东涌迎禧路居屋地盘午夜进行建筑工程 被判罚款五万元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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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正于东涌迎禧路兴建临海居屋项目。环保署指出,工程承建商因违规在晚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今日(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判罚款5万元。
环保署指出,早于去年6月,署方收到市民及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指东涌迎禧路一个建筑地盘于晚间进行建筑工程,发出的噪音滋扰附近居民。
署方说,经调查后证实,地盘承建商在未领有建筑噪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晚上7时至午夜期间,使用混凝土搅拌车及流动起重机等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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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7时至翌日早上7时不得进行工程
署方提醒,《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为避免建筑工程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
根据《条例》,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筑噪音许可证,否则承建商不得在平日下午7时至翌日上午7时,或在公众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时间使用机动设备进行一般建筑工程。若违反规定,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如持续违法,每日最高可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