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高铁西九站分判商管工 涉招聘工人非法收回佣逾4.3万元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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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9日)落案起诉一名建筑工程公司管工,控告他串谋从一名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逾4.3万元,以协助该名工人获其任职的公司雇用。该公司于2011年获分判广深港高速铁路西九龙总站南建筑地盘的模板搭建工程,由被告负责为该工程招聘工人及监察表现。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五(3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
被告莫锐祺(42岁),案发时为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工,该公司主要业务是以分判商身份承接模板搭建工程,于2011年获分判广深港高速铁路西九龙总站南建筑地盘的模板搭建工程,被告负责为该项工程招聘工人及监察他们在该地盘的表现。明泰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现被控一项串谋与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间与一名地盘散工及另一名人士一同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该地盘散工,接受共43,350元回佣,作为协助该地盘散工获明泰雇用及继续雇用的报酬。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星期五(3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