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议员忧内地法制 李家超不评论 或与内地达长期协定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就修订《逃犯条例》加开特别会议,今日(5日)是最后一场。多名泛民议员关注,移送香港人到内地受审,是否政制上的重大改变,质疑修例是打开缺口,而内地法治亦令人难以信服。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则说,不会评论其他地方的司法体系,但两次引述由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司法独立排名,指中国排名为全球前三分一。他表明与内地达成长期协定,“一定是政策目标”,但好可能另须立法处理。不过,公民党郭荣铿反驳指,中国在保障人权表现于同一组织的报告中,126个国家及地区中排名第121,八次反问李家超︰“内地在人权保障方面做得足不足够?”李同样不评论。
民主党涂谨申质问,从政府角度,移送香港人到内地受审,是否政治上的一个重大改变,是否政治判断。区诺轩质疑内地的政权比司法权大,政权可以凌驾于司法,质问在内地究竟共产党大或是法院较大。工党张超雄亦认为,修例争议核心在于信不信中共政权,内地并没有本港司法制度最重要一环的“无罪推定”。
李家超:国际报告指中国司法独立排名头三分一
李家超指,大改革并非今次政策目标,并解释今次修例不是针对某一个司法管辖区。他重申自己是特区官员,不评论任何国家的司法体系。不过,李家超两次引述由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司法独立排名,指中国有为4.5分,在140个国家入面排45位,比热门旅游地点如南非、西班牙、意大利、南韩等还要高。他亦在会上表明,“与内地达成长期协定,一定是政策目标。”但指或另须立法处理,有关工作是会继续进行。
郭荣铿引同一组织排名指中国人权保障排榜尾
公民党郭荣铿则引述同样由世界经济论坛发表的报告,指中国的保障人权表现,在126个国家及地区中仅排名第121。他八次质问李家超︰“内地在人权保障方面做得足不足够?”李家超回应指,会要任何一个请求移交逃犯的地区,都要为人权作出保证,包括无罪假定、公开审讯等的要求,并再次以“作为特区官员”为由不评论内地人权表现,指不同领域有不同看法,重申移交逃犯的原意并非只可移交到一个司法排名更优越的地区。
文子星案是逃犯条例案例之一
批发及零售界议员邵家辉关注,被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辑令”通缉的印度裔港人重犯文子星(Ramanjit Signh),港府会否按印度政府要求引渡他。保安局长李家超回应指,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不能评论,但指出该案属于逃犯条例的案例之一,指如果本港未能将干犯严重罪行的逃犯,移送回国审讯及接受法律制裁,将可逍遥法外,永远留在香港,是社会不能接受。
另外,杨岳桥关注举证责任问题,指香港刑事有“案中案”情况,针对执法部门提交的证供是否属实。律政司副国际法律专员(司法互助)林美秀表示,举证责任在于涉案人,法庭会在无任何前设下审视所有证据,处理表面证供是否成立,但由于是交付拘押聆讯,不会有被告案情去盘问,但被告有另外一个渠道去向特首申述。建制派谢伟俊指,“案中案”只会出现在审讯程序中,而拘押聆讯不属该范畴。
自由党钟国斌关注本港法院协助冻结涉案人资产的安排。律政司副国际法律专员林美秀表示,会按照请求方提出的内容,包括就涉案人的部分或全部在港资产,以及有关理据,如包括是否在当地已展开聆讯、相关资产与案件的关联等,再作决定,由法庭向银行等发出命令,涉案人亦可以向法院提出反对,或向法庭申请解冻部分资产以作生活开支及法律费用。多名泛民议员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