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案】冯陈拍拖睇楼 地产代理指两人“卿卿我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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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被指收取赌王何鸿燊姨仔陈婉玉51万港元作为购买半山单位的订金,以优待陈或其相关的3间公司,二人就受贿、行贿等罪继续受审。负责处理涉案单位的地产代理称,2004年时冯开始带陈一起“睇楼”,又称二人“睇楼”时会“卿卿我我”。地产代理又称处理涉案单位时,因业主已在临时合约上签名,因“废事烦”,故取得业主同意后,在临时买卖合约将买家改为冯。

指冯9年间买卖物业 获利近2400万

辩方今传召当时负责处理涉案雍景台单短的地产代理吴凤萍出庭作供,她指于2000年认识冯,帮助他处理物业买卖,多年来冯买卖10个以上的物业,约1至2年买卖一个物业,而她留意到陈于2004年开始与冯一起“睇楼”,吴又形容二人“睇楼”时会“卿卿我我”。吴又指,她多半会将楼盘介绍予冯,而讨价还价的指示亦由冯发出,而冯为熟客,所以陈在买入半山翡翠园、宝云阁时获半价佣金折扣。

辩方又指出,冯在1996年至2004年期间买卖物业,在其中9个交易中获净利润达2397万元。

被告冯永业被指在购入西半山雍景台时,由陈婉玉出票支付51万临时订金。(资料图片)

陈婉玉到涉案单位“睇夜景”

吴续指,在涉案雍景台单位的交易中,是冯先去“睇楼”,而陈及后另自行去“睇楼”,不过陈签好临时买卖合约,以支票付了临时订金后,吴却收到冯的电话指“陈小姐唔要”,冯会“啃咗”该单位。吴解释,因为业主已在合约上签署,她“废事烦”,故取得业主同意后,在临时买卖合约将买家改为冯,再让业主加签。在冯致电予她表示“啃咗”该单位前,陈仍有到该单位“睇夜景”。

被告冯永业(55岁),现被控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等两项控罪;女被告陈婉玉,则被控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案件编号: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