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身份证】1966至67出生市民6月3日起换证 7月26日截止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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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市民换新身份证已于1月开始,入境事务处今日(27日)提醒,于1966年或1967年出生的香港居民,可于6月3日起至7月26日换证,并须亲身前往任何一间智能身份证换领中心办理换领手续。
入境处提醒,合资格的申请人可携同最多两名65岁或以上的亲友一同前往换证。各换证中心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六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公众假期除外。
入境处指“全港市民换领身份证计划”的对象是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或在本港就业、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非永久性居民,均须在指明期限内前往换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另外,雇主亦应安排其外籍家庭佣工在指定期限内前往换证中心办理换证手续。
而6月3日起至7月26日的换证日期,只限于1966年或1967年出生的香港居民,入境处未来会继续适时公布其他年龄组别人士的换证安排。入境处又提醒,于1968或1969年出生的现有身份证持有人,他们的指明换证限期将于今年6月1日完结。仍未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士应尽早提出申请,以免在限期最后一刻出现拥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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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合资格的香港居民若于换证限期内不在香港,可在返港后30天内补办换证手续。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第7B(3)条订明,任何持有身份证的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未有在保安局局长所指明的期限内申请新身份证,即属犯罪,可处第2级罚款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