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为泄愤向法官掷银 指官未受惊应判无刑期 即被驳回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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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前女工于去年在高等法院上诉庭内,向法官方向投掷硬币,而庭内的女保安员报称受惊。女工早前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被判监禁10天,但准缓刑2年。女工就定罪和判刑都提出上诉,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审理,女工称觉当时法官无受惊,不应被判囚10天,认为她应被判无刑期。法官听罢即时驳回上诉,并会以书面颁布驳回的理由。
50岁的上诉人赖容,被裁定于去年6月20日在高等法院第四法庭,投掷硬币袭击庭上的女保安朱肖云。
上诉指法官未受惊
赖今未有律师代表,亲自陈词时质疑保安证供矛盾,又指在场3名法官也未有受惊。审理是次上诉的法官陈庆伟立即反问:“ 咁(上诉庭)法官有无讲佢惊? ”
质疑事主怕事做乜野保安
赖又指保安负责维持秩序,质疑对方竟然感到害怕,“做乜野保安”,陈官便反问是否警员便什么也不怕,“系咪差人有枪就乜野都唔使惊?”
在判刑方面,赖认为判囚10天过重,更戏言:“唔好判10年?”认为应“无刑期。”
控方指行为如同藐视
律政司代表强调,赖容在上诉庭3名法官面前扰乱秩序,如同藐视法庭。但原审裁判官亦考虑赖容当时的行为是一时泄愤,以及她的抑郁问题等,最终判她即时入狱。律政司一方指,判刑非属过重。
法官听罢陈词后,指赖容的理据不足,驳回她的上诉。
案件编号:HCMA8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