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per Moment音乐会非礼案 被告称属意外 留电话证非立心不良
本地乐队Supper Moment演出时台下疑发生女乐迷被非礼案续审,涉嫌用下体顶撞前排女“粉丝”的仓务员,今(9日)在东区法院出庭自辩,他承认听快歌时兴奋跳动,不排除身前的袋意外触碰到事主,亦承认曾拍事主膊头,但强调没有非礼;其律师亦指,若被告立心不良,又怎会向女事主留下联络方法。裁判官把案押后至5月21日裁决。
被告杨骏日,24岁,报称仓务员,被控一项非礼罪,指他于2017年11月4日非礼约20岁的女事主X,及15岁女事主Y。
被告有交换联络方式
被告自辩时自称是Supper Moment乐迷,案发当日在观塘APM商场等朋友,发现乐队举行记者会,从而认识事主X及Y等人,他又即场与部份人士交换Instagram及电话号码,之后亦有去当晚在赤柱举行的音乐会。
主音出场大叫“Sunny”
被告称他本来坐在梯级,乐队快将出场时冲至台前,却踢泻脚下的啤酒而分心,最终只站在第三排,事主X站在他前方。当主音Sunny出场,他便伸手向前,大叫“Sunny”。
随身袋或碰到事主
惟当时环境挤逼,他想放袋在地,但怕被其人踩,于是左右手交替拿著袋,最后把袋放于身前。当时他随著快歌跳动,袋子亦上下摆动,有机会触碰到事主。
被告称他也担心随身袋会撞到前排的X,故有搭她膊头诣问,但X未有回应,他以为没有问题,但他称无搭Y的膊头,但不排除意外碰过她。
质疑事主X反应不合理
辩方律师在结案时质疑事主X的诚信,指她声称三次被触摸,离场时见到年纪较大的朋友,理应可作她投诉,但X未有提被摸。被搭膊头时又说表示:“有音乐就唔紧要。”辩方认为其反应不合理。
立心不良不会留下电话
至于事主Y证供,辩方认为其证供不清楚,她在会面记录未能说出触碰物件的温度、质感,提到触碰位置,只称是“腰部以下”。
律师续指,被告曾与事主朋友交换联络方式,如被告立心不良,不会留下电话,指被告在案发大半年后被捕时亦大感错愕。
案件编号:ESCC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