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医生】林志釉:如余方案一会投赞成 质疑法律顾问两种尺度
撰文: 陈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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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委员会下周三(8日)将再次就豁免海外专科医生执业试后实习方案作出表决,医委会法律顾问昨日(3日)就方案一、医学会所提方案五及病人组织委员林志釉提出的方案六,一并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当中方案五被质疑通过执业试后仍然要工作18个月的理据不合理,更被指是随意(arbitrary)及带有歧视性(discriminatory ),将会面临法律挑战。
提交方案六的林志釉称,法律顾问早前未有就相似方案,提出相关意见,质疑顾问以两种尺度量度。医学会主席何仲平向《香港01》表示,有对策应付法律顾问质疑,但未能透露详情。
麦列菲菲:不同意可另找法律意见
就法律顾问对第五方案提出多项质疑,医委会前主席麦列菲菲称,委员若不同意法律顾问意见,可另行再找法律意见。她又称如果委员不接受,亦可提出原因再讨论,并就是否接受意见投票。
就第五方案规定海外专科医生通过执业试后,需在公营医疗机构取得18个月临床工作,受到法律顾问质疑,何仲平指有对策应付,但未能透露详情。
林志釉:方案五可能被法律挑战
提出第六方案的医委会业外委员林志釉透露,文件中有就第六方案提出意见,指出其指定工作(Specified works)定义不清晰,或需作出字面上的修定,但问题应该不大。他指方案五从字面上有5至6个位置,被指有可能被法律挑战。
根据早前医委会主席刘允怡提出有机会采用的投票方式,会以多数制,若有三个方案,便会先筛走票数最低的方案。林志釉称若最终只有方案一,他会投赞成票,“最紧要有方案”,他同时亦呼吁医生以大局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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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认为,因为前线医生早前表明不支持方案一,他相信他们有可能转投方案六,但应该难以令他们转投方案一。彭又称,方案五是否可以在5月8日上会讨论亦未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