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判刑】何君尧倡革除戴耀廷教职 陈文敏︰只有校长可以提出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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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发起人之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被判入狱16个月,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去信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要求港大革除他的教职。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今早(26日)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表示,教授是终身制,只有校长可提出革除教席,同时有酌情权。他认为,应尊重司法程序,在上诉未完结之前未适合提出,就戴耀廷服刑未能履行教职,可以用停薪留职方式处理。
陈文敏表示,影响大学声誉本身就不是理由,重点是影响校誉的有关行为是否严重失当,如教授有行为失当、无法履行教职等,大学有相关处理程序。由于戴耀廷是终身聘用制,只有校长有权提出及决定何时提出革除教席,校长亦有酌情权是否启动有关程序。
若启动程序,校方会成立由12名教授组成、首席副校长担任主席的委员会,展开聆讯并可以传召证人,戴耀廷亦有权抗辩,委员会最后会向教务委员会提交报告书,由教务委员会决定有无足够理由解雇。
由于过程复杂需时,陈文敏认为上诉未完结之前,不适合启动革除教席程序,应尊重司法程序,就未能履行教职部分,认为可用停薪留职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