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海外医生】医生驳林郑一视同仁论:卫署与医院工作性质不同
医务委员会料于5月8日审议豁免海外专科医生实习安排,特首林郑月娥今日(20日)主动谈及医学界提出的“第五方案”,她指要求受聘于卫生署的海外医生通过执业试后须工作4年才可免实习,会令卫生署医生自觉次人一等,促对各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一视同仁”。
政府医生协会及香港公共医疗医生协会均不认同林郑的说法,称第五方案经深思熟虑,年期条件合理,难轻易改变想法。香港医学会则指,相信长官意见有一定程度回响,难估算各医生经考虑后作出的决定。
“第五方案”也列明,在两间大学医学院的海外专科医生,需试后捆绑三年才可免实习,比在医管局工作的海外医生长一倍时间,两院发声明指,指不应因工作的机构不同而定相应年期。有病人组织次表选出的医委会委员亦指,捆绑工作年期应一视同仁。
捆绑年期由1.5年至4年 “第五方案”料获半数委员支持
医学界提出的“第五方案”,即海外专科医生在医管局必须工作合共3年、考取执业试后最少要工作1.5年;受聘于大学医学院医生必须在考执业试后工作3年;受聘于卫生署的医生必须在考执业试后工作4年。方案早前获医学会内部通过,而不同医生组织亦正向会员争取支持,料可获半数医委会委员同意“第五方案”。惟事态发展至今日有变数,特首林郑月娥在出席活动后主动谈及医委会事宜,指“第五方案”令人观感上认为卫生署的医生较“次等”,而在医管局工作的医生则较卓越,她呼吁各界商讨出更好的方案。
医生组织:第五方案经深思熟虑 难以再改
政府医生协会及香港公共医疗医生协会不认同林郑的说法。政府医生协会会长李慧茵表示,医学界原委是要求海外医生以在医院内工作的经验,换取豁免实习,卫生署医生的工作性质与医院有别,只负责门诊,病人经转介、种类较少,但医学界听到各方意见后亦作出退让,接受涵盖卫生署及大学医学院的医生可实习,而年期长短是基于不同岗位的临床经验作估算。 香港公共医疗医生协会执委马仲仪称,第五方案是医学界经深思熟虑下提出,难轻易改变想法,现阶段会更努力向公众及特首解释方案的理据。
香港医学会前会长蔡坚则指,长官意见与前线医生不一样,但坦承“长官意见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回响”,相信全体医生会再重新考虑,但现时难以评估最终投票结果如何,他指或要再跟其他医生组织商讨应否修订方案。
卫署医生短缺非一日之寒 实为管理问题所致
对于林郑提出的卫生署人手短缺问题,李慧茵直指问题已存在逾10年,直指是卫生署的管理不善所造成。她续指,卫生署与医管局医院工作的医生不同,不用候召(on-call)、工作时数较短、无须驻院,理论上较医管局吸引,但培训及晋升机会均很少,造成资历断层,而且假期及津贴较医管局少,不利挽留人才。她又指,目前提供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的部门仅得一名海外有限度注册医生获聘,证明制度毫不吸引。
李慧茵又透露自2010年起,公务员体制试用期由“三加三”(三年试用期+三年合约期),更改为只需完成三年试用期便可获考虑签长约,卫生署当时对普通科医生新增额外要求,若医生未能在三年试用期内通过专业试的中期考试,试用期便不获通过,需在下一个三年内再考中期试。李慧茵批评此举令未通过中期试、但工作表现良好的医生被迫离开卫生署,而通过了中期试的人则会考虑转到医管局完成专科训练,根本不会留在卫生署。
马仲仪亦指,既然特首认为卫生署及医管局的医生性质一致,应先让两者现职员工的待遇一视同仁,再来讨论将来引入的海外医生待遇是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