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判刑】戴耀廷陈健民入狱16个月 朱耀明准缓刑两年
“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和另外6人,在2014年9月占领运动蓄势待发期间,曾呼吁更多市民上街支援,“占中三子”更被指事发前一年已开始鼓吹有关运动,九人早前全被裁定妨扰罪成。法官早前听取各人求情后,把案押后至今(24日)判刑,陈淑庄因脑部或需做手术,她的判刑押后至6月10日;张秀贤的律师指报告认为张适合判社服及感化令,法官陈仲衡判“占中三子”各入狱16月,但朱耀明准缓刑两年,其余被告,只有张秀贤被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余下全部入狱8月,但钟耀华及李永达准缓刑。朱牧在庭上落泪。
九子进庭前著支持者不要放弃
法庭虽然于早上10时才开庭,但大批支持者早在清晨5时许已在庭外等候入庭的筹,“占中九子”亦于早上9时许到庭,在庭外与支持者见面,他们均表示有心理准备入狱,会欣然面对结果,亦著支持者不要放弃。
官指事件确令公众受到影响
法官指判刑时,各被告都表示不感后悔,但官指他们是否后悔,和他们的政治诉求无关,事件确令公众受影响,公众有权获得道歉,但他们至今从未收到。
朱牧及李永达服务社会获缓刑
法官称对朱牧及李永达长期服务社会印象深刻,又指他们服务社会逾30年,故对两人的判刑较轻。张秀贤及钟耀华则因案发时年轻,生活经验较浅,故判期也稍轻,法庭亦向各被告解释缓刑的意思,钟耀华听后,以不卑不亢的语气表示明白。
支持者t恤:我没有被煽惑
众被告判刑时一直表现冷静,得悉判刑后,各人在犯人栏内互相拥抱,朱牧师亦落泪,李永达离庭时亦两眼通红,两人步出庭外获掌声支持,亦有支持者在判刑后流泪,有“女长毛”之称的支持者在法庭内高叫:“我要真普选。”庭外支持者与黄浩铭父亲握手,黄父表示感谢,道:“支持黄浩铭即系支持自己。”亦有部份到庭的支持者特意穿上黄衫,有部份人的T恤更印有“我没有被煽惑”。
香港大学回应传媒查询时称,就戴耀廷副教授的情况,香港大学尊重法庭裁决,并会因应法庭裁决及判刑,根据香港大学条例及相关规条的既定程序跟进。
陈淑庄或需作脑部手术求押后
陈淑庄的代表大律师开庭时要求押后陈的判刑,并呈上医生报告,显示其脑内的问题,会有生命危险。辩方指她将会在两星期内接受手术,其手术将亦会有风险。法官亦准其判刑押后至6月10日。陈淑庄称她稍后会在其facebook交代情况。
感化官认为张秀贤适合社服及感化
法官陈仲衡早前只为案发时未满21岁的张秀贤索取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张的律师指报告提到张的中学老师赞赏张成熟、热心助人,感化官亦指他干犯的属非暴力罪行。认为适合接受社会服务令和2年感化令,望法庭考虑建议。
本案9名被告: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及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及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及钟耀华(26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3岁)。
九被告均被裁定妨扰罪成
9名被告被裁定罪成的控罪包括: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6罪。控罪指他们在金钟等地方非法阻碍道路,对公众造成妨扰;或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碍对公众造成妨扰。
除占中3子涉及的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以及朱耀明涉及的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名不成立外,所有被告均有罪名成立。(详见附表)
多名被告求不要判朱耀明坐监
戴耀廷和陈健民早前未有呈上求情信,只冀法庭不要判朱耀明牧师入狱,朱的代表亦透露他健康欠佳,黄浩铭之后亦有求官别囚朱。邵家臻、陈淑庄、黄浩铭及张秀贤等,均有要求先取社会服务令或判缓刑,惟法官最后只为案发时只有20岁的张秀贤索取报告。钟耀华则表示愿受刑罚,并视之为对抗不公的代价。各被告在求情时,亦有表达他们参与这运动的初衷,及追求民主的诉求等。
官裁决时曾指被告们想法天真
惟法官在其裁决理由书曾提到,接纳当日的示威是和平进行,然而也要考虑到整个运动整体的影响,此外,法官也提到,若被告们以为召集数万人参与占领,便可迫使政府一夜内让步,并接纳三子提倡的政改方案,想法实在天真。
案件编号: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