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偷步买楼】前廉署人员:官员卷利益冲突 应立案彻查释疑
《香港01》周报上期独家报道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刘怡翔被揭发6年前任职按揭证券公司总裁时,在金管局推出“辣招”,收紧投资物业按揭成数上限前9日,偷步买入两个住宅单位投资,少付近162万元首付,涉嫌有利益冲突。有政党于7月11日(周一)到廉政公署举报,要求调查。有廉政公署前总调查主任认为,廉署应主动立案调查刘怡翔是否涉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以释公众疑虑。
按一般做法,廉署通常48小时内回复报案人是否立案,当日举报刘怡翔的人民力量司库刘嘉鸿周四回应指,尚未收到廉署回复,对此感奇怪。一同前往廉署举报的“快必”谭得志则强调,若廉署未有相应调查和行动,会考虑与社民连商讨将行动升级。
事件另一主角金管局则公布,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其辖下的管治委员会决定跟进刘怡翔事件,希望未来数星期完成,届时会作出适当交代。
或违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翻查记录,过往多名手握政府决策权的人士,被质疑因公职关系率先取得政府内部消息获利后,廉署多有立案调查,最为人知的是时任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的偷步买车事件。
2003年财政预算案公布前夕,梁锦松在宣布增加汽车首次登记税前,以79万元购入凌志房车,节省9万元税项,事后却没申报利益,有避税、以权谋私之嫌,廉署其后就事件立案调查,律政司终决定不提检控。
此外,2012年时任行政会议成员林奋强于政府推两辣招整顿楼市前,连沽两个半山单位,套现近2,000万元,涉嫌偷步卖楼,廉署同样就事件立案调查,经调查后律政司同样未有起诉。
廉署前调查主任、民主党区议员林卓廷认为,今次刘怡翔涉“偷步买楼”,跟梁锦松偷步买车,及林奋强疑偷步卖楼事件,均在利益冲突方面有相似之处。林卓廷认为,梁锦松是直接节省税款;而林奋强则无证据显示他曾参与政策决定;刘怡翔则是减省了首付,间接得益,相对上以梁锦松事件最为严重,但他认为,刘怡翔亦有机会在事件中违反“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廉署应主动立案调查。
廉署前总调查主任、大律师查锡我指出,就表面情况而言,廉署可主动立案调查刘怡翔是否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惟律政司能否起诉的关键,在于有否充分证据证明刘怡翔利用其公职获取机密资料,意图在投资上得益。他又指,不论是梁锦松、林奋强或今次事件,同样反映官员在申报有疏忽,对自身行为不严谨,不论该官员有否违法,已打击市民合理期望。
梁锦松林奋强皆辞职 刘怡翔纹风不动
事实上,虽然外界多将刘怡翔“偷步买楼”事件与梁锦松及林奋强二人卷入利益冲突的事件作比较,但三名事件主角面对外间质疑,却选择以截然不同的方法来回应。多个政党向廉署举报林奋强后,林旋即向行会申请无限期休假,期间不再受薪避嫌,最终于廉署调查后发表声明,指律政司决定不予检控,而他会辞去行会成员一职。而梁锦松当年更于廉政公署向律政司提交调查报告翌日,已主动向时任特首董建华辞职。
反观刘怡翔卷入利益冲突风波后,既未有就事件致歉,亦未遭停职或休假,面对传媒多番追问,他仍坚称瞒报按揭只是一时疏忽,更表示自己“无嫌可避”,却没再进一步解释。事件揭发后,刘怡翔多次辩称自己不涉利益冲突,又指没申报按揭只是疏忽,却仍有多个疑问未向公众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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