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心颖许志安】偷食断正的士cam片或违私隐 乘客有权知被摄录

撰文: 郑秋玲 陈晶琦
出版:更新:

艺人许志安及黄心颖在疑似的士车厢内的“偷食”片段流出,有声有画面,轰动全城,包括乘客在车厢内的私隐问题。翻查资料,以往就的士车厢内安装摄录系统有私隐争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公署自2016年起就重申,的士属“半私人空间”,于车厢内安装摄影和录音装置,收集乘客的影像及声音,而目的是识辨乘客身份的话,做法本质上已属侵犯个人资料私隐。如有必要在车厢内安装摄录系统,须张贴清晰的告示,或口头告知乘客。

据个人资料私隐公署的《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指出,的士或公共小巴内是在人们没有预期会被监视的地方。(资料图片)

的士有别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据个人资料私隐公署去年3月回应的士安装摄录系统的争议,再明确指出根据条例及以往法庭判决,的士属半私人空间,是有别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多次与不同的立法会议员、的士业团体、工会等,阐述有关做法对私隐的影响。

目的识辨乘客身份 已属侵犯私隐

公署以往均指出,于的士车厢内安装摄影和录音装置,收集乘客的影像及声音,而目的是识辨乘客身份的话,做法本质上已属侵犯个人资料私隐。据公署的《闭路电视监察及使用航拍机指引》亦指出,的士或公共小巴内是在人们没有预期会被监视的地方。

无保安事故应删除影像

指引列明,在达到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后,应尽快删除所收集的资料,包括作保安用途的闭路电视,没有事故发生的话,应定期删除影像。无资料当事人同意,或属条例豁免情况,不得用于新目的。

+1

如有CCTV应提示乘客

如旨在防止罪案发生,应先考虑其他较不侵犯私隐的方法,如有必要安装摄录系统,车厢内须张贴清晰的告示,的士司机亦应及时以口头方式提示乘客,以让乘客知悉该辆的士装有摄录系统、该摄录系统安装的位置,以及乘客可否要求停止被监察,以便乘客可自由选择是否乘坐该辆的士。

+1

的士业:估计全港约八成的士装有车CAM

新星的士同业联会会长陈伟明表示,香港现时约有1.8万辆的士,估计约八成的士在车厢装设了车Cam,以侦测前后方路面情况。陈伟明续指,业界普遍支持安装车Cam,原因为倘有任何交通意外发生,可翻查车Cam拍摄的片段,避免引起争拗。

对于艺人许志安及黄心颖疑似在的士偷食的片段流出,陈伟明直指司机不应将片段发放予传媒,强调的士车厢属私人空间,即使是普通市民都不应被骚扰。陈续指,倘司机装设了摄录机,必须在车厢中张贴告示,并告知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