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尸命案】死者情夫不服被裁定谋杀提上诉 将争议法官陈词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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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证券公司前董事陈文深杀情妇兼毁尸灭迹,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谋杀罪成,判终身监禁,是开埠以来首宗“无尸体、无法证、无招认”入罪的谋杀案,惟陈不服裁决上诉,案件今(12日)于高等法院开庭,寻求法官指示,并透露会针对法官引导陈辞作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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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陈文深,43岁,被控于2011年10月在淘大花园一单位内,谋杀33岁女子秦嘉仪。
代表上诉人的大状透露,将会就原审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没有就两名证人的证供作恰当处理,当中包括秦在事发前一晚曾向心理医生表示她欲作报复,以及秦的朋友曾提到,秦曾表示上诉人令她生活艰苦,且上诉人似乎是遭秦勒索过。上诉庭料将于7月处理有关聆讯。
案件编号:CACC4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