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三男被指毁政府指示牌等 案在区院提讯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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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年初二发生旺角骚乱,警方事隔近3年于本年一月再落案起诉3名男子,控以暴动、纵火及刑事毁坏罪。案件转至区域法院后今(2日)首次提堂,法官将案件押至5月16日再讯,以让3名被告索取法律意见,3人以原有条件保释。

首被告谭百熙。(林乐儿摄)
第三被告黄国斌(右)。(林乐儿摄)

3名被告:谭百熙(21岁,报称酒保),被控1项暴动罪及1项刑事毁坏罪;陈舜尧(30岁,报称游泳教练)被控1项纵火罪;王国斌(22岁,报称学生)被控2项刑事毁坏罪。

谭被指于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参与暴动,及与王在山东街76号门外连同他人损毁政府的一块指示牌。王另被控与他人损坏上址的行人路。陈则被指在同日焚毁中国香港体操总会的一块横额。

案件编号:DCCC 200/2019